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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劉曉蕾:解決好token的應用就解決好區塊鏈的應用

黃盛

2018年05月16日08:47  來源:人民網-人民創投

近日,人民創投·區塊鏈推出“益言議鏈” 高端系列專訪,聚焦區塊鏈應用創新,採訪政府機構、科研單位和已取得扎實成果的大型企業與創業團隊,從監管引導、行業剖析和技術落地等角度出發, 就如何利用區塊鏈技術解決現實問題建言獻策,推動區塊鏈行業健康發展。

劉曉蕾

現為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金融學系主任、北大光華區塊鏈實驗室主任。目前,她的研究領域為金融市場及公司金融,並擔任學術雜志《Financial Management》的副主編(Associate Editor),還在國際學術期刊《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Journal of Finance》、《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及《Management Science》發表多篇論文。另外,在加入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之前,她就職於香港科技大學並取得了終身教職(Tenure)。

作為一項被認為具有廣闊前景的新興技術,區塊鏈如何看、如何用、如何管,成為備受關注的話題。

劉曉蕾認為,一項新興技術從發明到成熟一般會經歷五步:初始階段、泡沫階段、泡沫破滅階段、發展階段,最后到成熟階段。區塊鏈技術在泡沫破滅后,才將迎來真正的發展和成熟。

劉曉蕾指出,雖然當前區塊鏈項目的負面效應多與token的發行、炒作有關,但token不等於ICO,不應將token妖魔化,相反,token機制是區塊鏈項目能夠順利運行、推進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一定程度上講,解決好了token的機制就解決好了區塊鏈的應用。

劉曉蕾表示,區塊鏈要落地解決現有問題,還需和AI等各個領域的技術創新相結合,也需要包括法律法規及社會制度進行磨合,才能更好地發揮創新作用。

 

以下是人民創投·區塊鏈(ID:peoplechain)對劉曉蕾專訪:

人民創投·區塊鏈:如何看待當下區塊鏈發展存在的泡沫?

劉曉蕾:區塊鏈是同互聯網一樣可以改變世界的技術,雖然現在還處於早期階段,但它的技術發展和迭代可能較快。總體來說,區塊鏈技術前景光明,但發展歷程會很漫長。

在技術研發及相應的法律法規並不完善的情況下,區塊鏈確實可能存在泡沫。不過現在的泡沫屬於創新驅動泡沫(Innovation-driven bubble),是人們對新技術不理解而產生過度的熱情引發的泡沫,在金融發展史上並非個例。

數百年前,歐洲的南海泡沫以及密西西比泡沫就是典型的創新驅動泡沫。在歐洲正處於跨大西洋貿易格局改變和航海保險公司大發展時期,當時的金融創新是用公司股票置換國債,南海公司和密西西比公司成為這次創新的先行者。不少人們因此看好兩家公司的前景,進行瘋狂投機,產生大量泡沫。后來,泡沫破滅帶來嚴重后果,英法股票市場停滯達100年之久。

一般來講,一項新興技術從發明到成熟會經歷五步:初始階段、泡沫階段、泡沫破滅階段、發展階段,最后到成熟階段。技術誕生后,會逐漸引起大家關注。繼而,當人們對技術的預期遠大於技術發展速度時,泡沫就產生了。直到泡沫破滅后,技術才會迎來真正的發展和成熟階段。互聯網技術發展如此,區塊鏈技術想必也是如此。

人民創投·區塊鏈:都說區塊鏈技術落地難,您認為原因是什麼?

劉曉蕾:區塊鏈應用其實是生產關系的話題。眼下的區塊鏈場景大致上可以按有無token來劃分。

需要明確的是,區塊鏈、比特幣及ICO有本質區別。區塊鏈是一種分布式記賬的技術,比特幣是加密數字資產、是區塊鏈技術的一種應用,而ICO通過發行token的方式進行的融資行為。Token的作用一是可以作為應用幣,用來購買發行社區的商品和服務,二是作為權益幣,參與區塊鏈社區未來利潤的分成。

就無token的區塊鏈而言,多數應用是聯盟鏈,像金融機構間對賬、大宗商品交易、供應鏈融資、區塊鏈仲裁、公益的監督、金融產品信息披露、人民幣跨行流轉確認等。比如在公益事業中,利用區塊鏈記錄善款的流向,從而實現對公益機構的精准監督﹔再如微眾銀行、廣州仲裁委、亦筆科技推出的仲裁鏈,可以降低小額借貸的糾紛解決成本。

雖然當前區塊鏈項目的負面效應多與token的發行與炒作有關,但token不等於ICO,區塊鏈技術中的token機制本身與融資無關,不應將token妖魔化。相反,token機制是區塊鏈項目能夠順利運行、推進的重要原因。在一定程度上講,解決好了token的應用就解決好了區塊鏈的應用。為了避免非法集資傷害大眾利益,應該嚴令禁止向不特定人群進行ICO的融資行為,但是在監管機制完善的前提下,可以考慮積極推動帶token的區塊鏈項目的發展。

比如,區塊鏈的token機制可以創造全新的企業組織形式(區塊鏈社區,下同)。現在企業的組織形式多是有限責任公司,雖然實現了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使公司經營更加專業化,但由於除了股東以外,公司的雇員、供貨商等其他利益相關人,不一定都持有公司股票,導致個人與公司的利益並不完全一致,從而容易出現代理人問題。比如一個保險公司,公司通過銷售保單從承包人處取得保費,用於賠償出險人。保費按一定的算法計算,但保費必須高於賠償金,兩者之差是保險公司的費用及利潤。但由於決策是由管理者團隊做出,而管理者團隊並不擁有100%的股份,就會產生管理者團隊在做決策時可能會把一部分原屬股東的利潤用來個人消費,從而損害股東利益,帶來委托代理問題。

而帶token的區塊鏈架構的企業組織則不同:以持有token為標志,企業權益的所有者將進一步擴大到與企業發生經濟聯系的所有的參與者,從而保証個人與企業利益相一致。彼此完全結合,避免了代理人問題。

比如,假設一個區塊鏈架構的保險企業,按照預先設定好的規則機制來運行。所有保險購買者使用token購買保險,出險者收到token作為補償。在區塊鏈的機制下,所有參與項目的人,是項目的利益相關方(stakeholder),同時又通過持有token成為這個社區的“股東”,他們將一起維護社區利益,通過token的增值獲得收益。由於是去中心化的模式,保單的價格、服務、觸發條款以及社區的准入機制等規則都做了預先設定,沒有經營者團隊(代理人),區塊鏈項目收取的保費不需要高於賠償金,也沒有包括員工工資在內的費用,所以管理者與股東之間的委托代理問題也就不存在了。

人民創投·區塊鏈:採用這種新的組織模式,有哪些好處?

劉曉蕾:在利益相關人與所有權人結合的去中心化模式下,區塊鏈社區所有人(持有token者)是社區的“股東”,組成利益共同體,共同參與、建設社區,並可以從token的價值增值中獲益。而且,一般而言,與一個區塊鏈社區利益相關度越大的參與者,持有的token份額也就越多,獲得的收益分配也就越多。如此,公司的管理權、經營權和所有權不再分離,避免了前面提到的公司代理人問題。

不過,這種新組織模式在項目落地時,特別是社區還沒發展成熟前,可能出現項目的發起人(類似公司的大股東)與其他參與人(類似公司的小股東)之間的矛盾,這可能會成為一種新的委托代理問題。避免這種委托代理問題,就需要依靠良好的token機制的設置。從而盡可能達到公平、利益和效率的平衡。

人民創投·區塊鏈:這種新的組織模式將會完全去取代現有的有限責任公司嗎?

劉曉蕾:對於適合落地該模式的項目來說,與項目有聯系的各參與者均是社區中token的持有者,也即項目的所有人,各方形成利益共同體,一起推動項目的發展。

但因為公司社區的決策需要持有token者的共識,所以新模式並不足夠的靈活、高效,其適用於整體策略、算法機制不需要經常變化、不需要經常制定新決策的項目。

對於需要時常進行決策、運營規則和商業模式經常變化的項目來說,社區共識的辦法並不太合適。

現有的比特幣社區,就是一個相對成熟的項目。中本聰即使未出現,但不妨礙社區的運轉。比特幣社區內的利益相關者(包括礦工及在比特幣區塊鏈上轉賬的人)可以通過算力達成共識,但該過程效率很低。比特幣社區可以支持的交易頻率非常低,遠不能滿足正常金融交易的需求。社區如何在保持高效的同時,又能讓利益相關人民主地形成共識,是一個區塊鏈社區項目機制設計的關鍵問題。

這種新的組織模式未來能否發展壯大,還有待時間檢驗。

人民創投·區塊鏈:在探索和發展的過程中,區塊鏈還有哪些瓶頸?

劉曉蕾:區塊鏈不是萬能的,單靠區塊鏈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一方面其自身技術尚處於早期研發階段,還有漫長的路要走﹔另一方面,區塊鏈技術並不是孤立的,要想落地解決現有的一些痛點問題,還需要和AI等技術進行互補。比如,解決線下實物資產的上鏈問題,或者說是線上數字與線下實物的對應問題就不單是區塊鏈技術本身能夠解決的問題。這是制約區塊鏈發展的一大瓶頸。

所以區塊鏈的發展需要各個領域的技術創新,包括法律法規及社會制度,都進展到一定程度,才能彼此協同,更好地發揮創新作用。

人民創投·區塊鏈:隨著區塊鏈技術的不斷發展,您對加密數字資產的監管有哪些想法?

劉曉蕾:現在的加密數字貨幣交易所與美國証監會(SEC)設立前的美國股市有些類似,都是亂象叢生,操縱市場、內幕交易頻現。而前一段出現的空氣幣項目也很象那段時間出現的假公司發股票上市圈錢的情況。正因為有這些亂象,美國才痛下決心治理整頓股市,成立了証監會(SEC)加強監管。所以幣市的監管勢在必行。

目前,一些國家已在探索最優的監管方法。美國納斯達克也表示可能會考慮提供加密數字資產交易等。我個人的想法是,至少從國際競爭的角度,我國監管層可對設立數字資產交易所積極研討論証。當然,鑒於此前的ICO亂象,具體的落地過程應當審慎,另外還要加強投資者教育,或者設置投資准入門檻,盡可能避免投機、炒作行為。

(責編:黃盛、賴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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