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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Ex“切割”徐明星,維權者:和他無關你信嗎?

2018年03月26日08:54  來源:人民網-人民創投

近期,多名在虛擬貨幣交易平台OKEx上進行合約交易的投資者齊聚OKCoin公司樓前討要說法的事件,讓OKCoin的掌舵人徐明星和關於幣圈泡沫的討論再次走進大眾視線。

在多家網絡平台對持續多天討說法事件進行關注報道后,OKEx在21日下午,針對維權問題做出官方回應。回應稱OKEx提供的合約交易不屬於期貨交易,OKEx在旗下業務交易中不存在任何官方機器人。另外,OKEx還在23日下午向人民創投的最新回應中稱,徐明星從未在自己公司任職,與自己無關。

然而,面對OKEx的回應,部分投資者仍表示懷疑並反問:“和他無關,你信嗎?”

OKEx回應質疑,維權者仍疑惑

李先生和同伴於19日來到北京加入到維權活動中,他們在去年5、6月和12月兩個集中的時間段內通過OKEx交易平台進行虛擬貨幣炒賣和合約交易。李先生告訴人民創投,自己當時在OKEx交易平台看到可以通過法幣交易-幣幣交易-合約交易進行杠杆交易,杠杆倍數分為10倍、20倍,同時該交易設置了保証金、強制平倉等制度,與傳統意義上正規期貨市場的交易模式極為相似。於是他便加入到合約交易的大軍中。去年5、6月期間,李先生雖然多次增加比特幣作為保証金,並頻繁被爆倉,但他當時認為是自己投資方式不對、運氣較差,於是便暫停了交易。

去年9月,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要求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李先生當時對虛擬貨幣產生質疑,但看到交易平台仍可進行交易,特別是去年12月后,比特幣的價格再次飆升,不甘心虧損的他再次想通過合約交易賺回本金。於是李先生繼續加倉,前前后后共投入約1000萬元人民幣,但交易結果與之前無二。也正是這次虧損的經歷,讓李先生覺得OKEx交易平台存在操縱交易的嫌疑。

李先生發現自己的疑惑與維權群裡其他投資者的想法相似——OKEx有操縱交易的嫌疑,頻繁爆倉,導致投資者被“多空雙殺”。

隨著事件發酵,OKEx最終做出回應。回應首先解釋了OKEx和樂酷達網絡科技有限公司(OKcoin注冊公司)的關系:樂酷達是純中國團隊,OKEx是國際團隊, OKEx公司注冊地在伯麗茲,所有董事都是國際團隊,辦公室在香港和美國。另外,也有投資者向人民創投也稱,其在21日前去討要說法時,OKcoin指派律師試圖安撫他們,並撇清兩個平台之間的關系。

但讓投資者們疑惑的是,曾由徐明星擔任高管的OKEx是否真和徐明星擔任法人的樂酷達沒有關系。

                                                             今年2月11日,徐明星在微博上轉引自己離職的消息並做出簡要說明。

據李先生和其他幾位投資者向人民創投的表述,他們在去年5月初次接觸OKEx的合約交易時就與OKCoin平台有關。一方面,他們在OKCoin注冊的賬號和密碼,在OKEx平台上自動適用﹔另一方面,他們在OKEx平台上進行虛擬貨幣合約交易的比特幣,均是自己在OKCoin上購買所得,購買的款項則是通過銀行卡轉賬給北京歐寶財智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北京歐寶財智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為羅敏,羅敏同時還擔任樂酷達的監事,而北京歐寶財智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股東為北京歐凱聯創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后者同時也是樂酷達的法人股東。而北京歐凱聯創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和樂酷達的法人代表均是徐明星。

“在OKCoin持有的比特幣可以輕易地轉到OKEx平台上交易,同時平台首頁也有對合約交易進行推廣。”李先生告訴人民創投,去年5月他第一次在兩個平台上進行交易前,發現兩個平台的基本介紹極為相似——兩個平台都有策源創投、曼圖資本、隆領投資、創業工廠、極客幫創投等數家投資機構的融資加持。而這,也讓他吃了一顆定心丸。“特別是去年12月后,比特幣的價格飆高破10萬人民幣,自己又擔心之前投入的錢會血本無歸,於是就一次次加倉 ,最終損失慘重。”

除了在交易過程中投資者們對OKCoin與OKEx扑朔迷離的關系的質疑外,人民創投也發現OKcoin辦公區張貼的幾張海報顯示,OKcoin的產品技術部團隊擔任OKEx的遷移、重構等任務,並對OKEx的品牌升級、幣兌幣交易、指數交易、多幣種合約、點對點交易等工作有支持。同時,OKcoin的新媒體團隊也在負責OKEX官方微博、自媒體的運營,維護新媒體關系。

另外,OKEx官網下方顯示的公司通訊地址是香港銅鑼灣告士打道255-257號信和廣場21層,並配有7*24小時中文服務電話。人民創投根據服務電話客服人員提供的公司媒體聯絡方式,核實相關情況。

OKEx在23日下午向人民創投回應稱,徐明星從未在公司任職,相關消息均是自媒體炒作,OKEx官方從未有相關公告發出。同時,OKEx認為持幣者在任何互聯網平台可以自由劃轉是比特幣的特性,不同平台注冊賬戶和密碼一致是基於互聯網Open ID常用技術,共享登陸。OKEx與多家互聯網平台有採用OPEN ID技術共享。

對於上述OKcoin辦公區海報顯示OKcoin員工參與OKEx的業務,OKEx稱,OKEx與OKcoin過去曾有過技術與服務合作,相關標示和介紹屬於歷史遺留,沒有更新,但具體情況OKEx並不清楚。OKEx同時否認公司在中國大陸進行合約交易推廣。

監管待完善,投資風險需明確

                                                                           3月23日,部分投資者在OKcoin辦公區樓下繼續維權。

參與維權的部分投資者告訴人民創投,他們對OKEx以及徐明星的質疑還在於,OKEx近期刪除了他們在該平台上的交易記錄。維權者的OKEx賬戶,眼下隻保留今年3月16日以后的交易記錄,此前的所有記錄均“不翼而飛”。“當我們發現交易記錄被刪除時,盡可能地保留了部分記錄,並在家鄉的公証處進行了公証。”李先生告訴人民創投,他們已把在OKEx和OKcoin上的相關記錄進行存証,並保留了頻繁被爆倉的可疑之處。

另外一位投資者稱,眼下,雖然徐明星稱自已從OKEx離職,但他們剛開始參與合約交易是在徐明星掌舵平台時期,徐明星應該對此作出回應。他們希望,類似的充滿多方面可疑之處的虛擬貨幣交易可以被盡快取締,而投資者因交易被平台操縱帶來的損失可以得到OKEx的關切。

對於數字資產期貨交易平台經營活動的爭議,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陳雲峰近日撰文《數字資產期貨交易之法律分析》稱,我國尚未將數字資產納入現有期貨交易體系,並且在2013年12月3日央行等五部委發布的《關於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托、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因此,比特幣等數字資產作為期貨交易品種仍需相關部門出台專門的監管政策,或者取得監管部門對此出具的專門監管要求。

另外,在2017年7月8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京0108民初12967號判決書認定,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但並無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當事人進行比特幣的投資和交易,而是提醒各部門加強對社會公眾投資風險的提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比特幣交易的自由,但需理性投資﹔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當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也有法律界人士向人民創投透露,通常情況下,投資者個人之間從事的虛擬貨幣交易,如委托、借貸、抵押、轉讓等行為屬於風險自擔,這一方面是由於大部分投資者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認知水平有限,很難通過有利方式保護自身權益,另一方面是因為我國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缺乏必要規范,法院往往也無法做出有效認定。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人大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趙錫軍教授之前向人民創投表示,對責任不清、沒有規范、風險處理不明晰的互聯網投融資等金融活動的治理,要做到甄別、細化和規矩,把針對P2P、眾籌等的監管拓展到所有在互聯網技術平台上開展的金融活動,包括ICO項目。

“不存在既無市場制約、也無政府制約的互聯網金融活動。”趙錫軍認為,算法無窮盡的區塊鏈技術可以被所有人使用,但參與主體有無能力承擔風險,社會、政府如何避免損失帶來的問題,更為重要。

(責編:黃盛、賴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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