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人民創投

金融營銷別“任性”(財經觀)

屈信明

2020年01月13日08:4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金融機構要合法經營、規范營銷、真誠服務,促進形成“願消費”“敢消費”的良好市場環境,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投資,更充分、更放心地享受金融行業發展成果

結束了一年忙碌,不少人拿到了一筆年終獎。手頭有了余錢,人們投資理財意願也隨之增強。而在選擇和購買理財產品時,面對客戶經理的熱情介紹或是線上琳琅滿目的產品,我們也得留個神:這些營銷宣傳,真實、准確嗎?

“這是一款保証收益的分紅型保險產品,年化綜合收益率可達3.2%—3.4%。”一家銀行銷售人員向消費者推介產品時言之鑿鑿,但卻存在虛假宣傳:實際上,該產品的分紅是不確定的。此外,銷售人員未出示投保提示書、保險合同條款等,侵害了消費者知情權等基本權利。這是銀保監會不久前通報的代理銷售保險違規案例。

應當肯定的是,近年來,我國理財產品和服務創新成效明顯,銷售渠道不斷拓寬、產品選擇日趨豐富,人們資產保值增值的需求更充分地得到滿足。人民銀行去年底發布的數據顯示,全國平均有47.81%的成年人購買過投資理財產品,比上年調查水平高1.84個百分點﹔上海、北京、浙江等經濟發達省(市)這一比例均超60%。

但也要看到,在投資理財走進更多人生活的同時,金融營銷違規情況也在困擾消費者,甚至給一些消費者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一些從業人員和機構盲目追求銷量,有的對資管產品未來收益做出保証性承諾,有的誤導消費者購買超出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隨著線上營銷快速增長,互聯網保險也存在銷售頁面所載條款不全、故意使用誤導性詞語組合等情況,致使消費者不能正確了解理財產品風險,購買了不符合自身保障需求的產品。這既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也給金融行業發展埋下了風險隱患。

虛假營銷宣傳看似賺得一時的業績,但這樣的做法不僅損害金融機構自身信譽,還會受到監管處罰。“誠招天下客,譽從信中來”,金融機構在對接公眾和市場需求、積極創新產品時,也要合法經營、規范宣傳、真誠服務,促進形成“願消費”“敢消費”的良好市場環境,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投資,更充分、更放心地享受金融行業發展成果。

日前,人民銀行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通知》,明確金融營銷宣傳資質要求和行為規范、監管部門職責等,進一步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支持防范化解風險。而要規范營銷宣傳、營造良好金融消費環境,不僅需監管發力,金融機構自身也應切實、充分履行主體責任,加強金融營銷宣傳內控制度和對業務合作方營銷行為的監督,以規范營銷贏得口碑、以誠信經營擦亮品牌。消費者也應主動提高金融素養和風險意識,避免落入違規營銷的陷阱。

多方積極作為、共同努力,讓金融營銷宣傳行為更加規范,消費者合法權益更有保障,金融產品才會更受消費者信賴和歡迎。以供給提質,贏需求增量,如此良性循環,方能營造供需兩旺、健康發展的金融市場,令市場主體和消費者共同受益。

(責編:王震、陳鍵)

深度原創

特別策劃

    第二屆內容科技大賽總決賽 人民戰“疫”內容科技大賽 首屆人民網內容科技大賽總決賽 人民網內容科技創業創新長三角決賽
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