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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爆雷”:超百億兌付難題如何破解

郭志強

2019年12月19日09:04  來源:經濟網-中國經濟周刊 郭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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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郭志強 | 北京報道

冬雷滾滾,東旭光電的“雷”剛爆,另外一家上市公司安信信托(600816.SH)也曝出項目違約。

11月22日,萬興科技(300624.SZ)公告稱,旗下控股子公司深圳億圖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億圖”)投資的兩筆理財產品發生逾期,其中之一正是安信安贏42號-上海董家渡金融城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下稱“安贏42號”)。

該產品到期贖回日為11月5日,分配日為到期10天內。但到11月19日,深圳億圖仍未收到兌付款。“經與安信信托溝通了解,原因為安信信托投資的項目還在繼續建設開發,暫未產生銷售回款,導致深圳億圖認購的信托財產受益權無法按期完成兌付。”萬興科技在公告中表示。

安信信托發行的信托計劃“安贏42號”確認出現逾期違約。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梳理發現,“安贏42號”項目目前實收信托規模 172億元,該項目只是安信信托眾多違約項目中的一個,隨著2018年業績變臉、公司信托產品頻頻被曝違約,安信信托項目違約率急劇上升。

記者從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了解到,安信信托近日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執行法院均為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執行標的分別為4954.3995萬元、2632.7671萬元,合計約7587.17萬元。

安信信托股價從今年3月6日的高點9.6元/股一路進入下行區間,截至12月3日,公司股價3.86元/股,相較於3月份的高點跌去60%。

多個項目兌付“爆雷”

涉及金額超百億

安信信托前身為成立於1987年的鞍山市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登陸上交所。目前公司控股股東為上海國之杰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上海國之杰”),其持有安信信托52.44%股權。

2017年,安信信托營收55.92億元,行業排名第一﹔淨利潤36.68億元,行業排名第二。而2018年,安信信托業績大變臉,全年業績業內墊底,營收僅2.05億元﹔虧損18.33億元。

安信信托業績大幅變臉、信托產品違約引發監管層的持續關注。5月22日,上交所向安信信托下發2018年年報事后審核問詢函,聚焦公司巨額虧損、信托產品違約或延期兌付、資產減值計提、高管薪酬和年報差錯等問題。

6月7日,安信信托在回復上交所《問詢函》的公告中披露,截至5月20日,公司到期未能如期兌付的信托項目共計25個,其中單一資金信托計劃13個,涉及金額59.42億元﹔集合資金信托計劃12個,涉及金額58.17億元。

上述到期未能如期兌付的信托項目中,2018年上半年到期未能如期兌付的金額約為0.62億元,2018年下半年到期未能如期兌付的金額約為48.12億元,2019年截至5月20日到期未能如期兌付的金額為68.86億元。

對於違約的原因,安信信托表示,“2018年以來,受宏觀經濟環境變化影響,實體企業盈利能力下降,同時在資管新規等一系列監管政策的共同作用下,金融去杠杆進程加快,部分企業融資能力受限。在此情況下,公司部分信托項目的融資方出現違約,未能及時、足額歸還信托資金,進而導致公司部分信托產品未能如期兌付。”

10月11日,上交所再次向安信信托下發《經營事項的問詢函》,圍繞公司違約或延期兌付信托產品的金額、風險做了重點問詢。

11月11日,安信信托在回復上交所《問詢函》的公告中更新了其管理的信托產品數據。2019年5月20日至9月30日期間,安信信托管理的信托產品到期的項目87個,金額230億元,其中正常兌付的58個,金額65億元﹔到期未清算的信托項目29個,金額165億元。

面對當前的兌付難題,安信信托如何自救?安信信托回應投資者稱,“對到期的信托計劃,公司一方面與委托人積極溝通協商信托計劃延長期限﹔另一方面採取多種措施督促用款人及擔保人還款。為盡快解決兌付問題,公司成立了以總裁為組長的清收工作領導小組,對每個到期未清算項目分別成立清收組,一戶一策,積極清收。”

訴訟“纏身” 兜底金額近50億元

11月16日,安信信托披露了21宗涉訴項目的原告方、金額、事由及部分判決結果。

從涉訴情況來看,截至8月31日,安信信托受讓信托計劃受益權及承擔相關訴訟費用合計約84.7億元,其中已判決案件的金額10.2億元,達成和解的案件金額9.1億元,尚在審理中的案件金額65.4億元。

那麼,上述訴訟相關的信托業務中是否存在由安信信托或控股股東上海國之杰提供擔保、遠期受讓等形式兜底承諾的情形?

細分來看,上述涉訴的信托業務中由安信信托或上海國之杰提供擔保、遠期受讓等形式兜底承諾的金額為49.98億元,其中8.14億元為上海國之杰提供的擔保。公告顯示,上述訴訟主要因為安信信托向信托受益權購買方提供擔保、遠期轉讓等兜底承諾而引發糾紛。

11 月14 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下發了《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其中第七部分“關於營業信托糾紛案件的審理”第92條明確規定:“保底或者剛兌條款無效”。換言之,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資產管理產品的受托人與受益人訂立的含有保証本息固定回報、保証本金不受損失等保底或者剛兌條款的合同,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條款無效。

兜底承諾近50億元的安信信托表示,“該《會議紀要》是否將作為安信信托上述以遠期受讓或出具流動性支持函的形式提供保底承諾的法律判決依據尚不完全明確,需要等待相關判例予以確認。”

隨著安信信托多個項目違約,上海國之杰所持多筆公司股份被司法凍結,其持有的安信信托36.9%股權已因債務糾紛被凍結。據安信信托公告,上海國之杰直接負債逾期金額約24.2億元,另擔保涉訴金額約19.75億元。

12月2日,信托業內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從行業來看,監管趨嚴是大趨勢,但一家信托公司在短時間內違約集中爆發,根本上還是公司經營管理和風控方面出了問題。”

訴訟對經營業績的影響已不可回避,安信信托表示,已獲得判決或調解的6起案件產生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違約金等將減少當期經營利潤﹔另外15宗尚在審理中的案件,“目前暫無法判斷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

2019年第23期《中國經濟周刊》封面

2019年第23期《中國經濟周刊》封面

(責編:王震、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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