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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平台、在線旅游淪為“殺熟”重災區

戴軒

2019年03月28日08:26  來源:新京報

新京報訊 (記者戴軒)去年以來,大數據“殺熟”問題備受關注,事件曝光后,涉事企業均表示否認,最后結果往往也不了了之。昨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發布了2019年大數據殺熟的調查結果,有近9成受訪者認為該現象很普遍,但隻有少量會選擇投訴。

網購、旅游、網約車或成“殺熟”高發區

調查收回有效調查問卷3185份,並對在線旅游、網絡購物、網絡外賣、網絡購票、網絡約車等5種新型網絡消費的14個消費者常用的APP或網站,完成57個體驗樣本。

所謂的大數據“殺熟”,目前還沒有明確統一的定義,本次調查結合現有情況、專家建議將大數據“殺熟”定義為經營者利用大數據技術釆集用戶信息、建立用戶“畫像”,並以謀取利益為目的,根據用戶“畫像”提供特定(非可選性)商品或服務的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

調查結果顯示,88.32%的被調查者認為大數據“殺熟”現象普遍或很普遍,認為大數據“殺熟”現象一般或不普遍的被調查者僅佔11.68%,沒有被調查者認為大數據“殺熟”現象不存在。此外,有56.92%的被調查者表示有過被大數據“殺熟”的經歷。

哪些領域是大數據“殺熟”的高發區?被調查者認為,網購平台、在線旅游和網約車等消費大數據“殺熟”問題最多。此外,還有不少被調查者經歷過外賣類APP、視頻類APP、電影類APP或網站大數據“殺熟”。

遺憾的是,遭遇大數據“殺熟”后,消費者們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隻有26.72%的被調查者選擇向消協或市場監管部門投訴,11.71%的被調查者選擇與商家理論、要求賠償,8.13%的被調查者選擇在社交網站或向媒體曝光。剩下的消費者選擇忍氣吞聲或不再在此消費等。

問題:難界定、難舉証、難維權

雖然大數據“殺熟”早已不是新詞,維權之路卻仍障礙重重。由於經營者通常以商品型號或配置不同以及享受套餐優惠不同、時間點不同等理由進行自辯,同時又不對外公布具體算法、規則和數據,消費者遇到類似問題后,維權舉証往往非常困難。部分商家雖存在特定推送行為,但很難界定其是否屬於《電子商務法》規定的不合理推送行為。

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寶昌認為,從深層次看,大數據“殺熟”反映了部分經營者對消費者個人信息的過度採集和隨意使用,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個人信息受保護的權利未得到充分尊重和有效保障。

北京市消協建議,盡快完善現有法律法規,明確對大數據“殺熟”的判斷標准,對大數據的法律屬性和使用范圍予以規定,在出台《個人信息保護法》之前,將數字信息網絡中不斷涌現的個人信息種類納入到保護范圍內,如網絡用戶注冊信息、搜索記錄、定位信息、消費偏好等。並建議有關監管部門進一步創新監管方式方法,採取技術手段和技術設備,建立相應的大數據網上監管平台,針對網絡信息平台進行全天候的在線監管,提高對各種隱性大數據利用違法行為的查處能力。

(責編:黃玲麗、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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