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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法實施 代購、微商行業迎來行為規范

王茜 趙文君

2019年01月02日08:44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1月1日電(記者王茜 趙文君)“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電子商務法》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對當前網絡消費的痛點問題的解決,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那麼這部法律實施后,對於相關領域會有哪些變化?法律界人士如何看待這部法律的實施?記者1日採訪了有關人士。

近幾年來,網絡消費發展迅猛,微商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同時也成為消費者權益受損的重災區。對於那些無實體店、無營業執照、無信用擔保、無第三方交易平台,進入門檻低的微商,若與消費者發生消費糾紛,一些微商往往通過更換賬號或直接刪除“好友”關系,試圖逃避法律責任。《電子商務法》實施后,微商作為電子商務經營者在法律上被明確,相應地就要承擔起對應的義務與責任,這將為消費者維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

法律的震懾作用是顯著的。1日,一位住在北京的代購告訴記者,這幾天周圍做代購的朋友大家都不敢發廣告了,海關查得特別嚴,有很多代購奢侈品的朋友都被罰了,有一位代購手表的朋友,在過關時被罰了4萬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目前海外代購假貨多,實際上有些代購根本沒出過國,是在國內發售假貨。對於私人海外代購,也應該納入監管,從事職業代購的個人也應當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屬於電商經營者。根據電商法規定,對零星小額交易進行了豁免,但是究竟什麼算零星小額,目前還沒有細則,希望出台法規予以明確。

相較於代購來說,網絡消費還存在虛假宣傳、網絡售假、刷單炒信、物流滯緩等電子商務服務問題。而這些劣假產品和商家之所以會讓人相信,進而購物,往往離不開買家的評論。

“親,給個五星好評吧,返2元紅包!”網絡消費中,部分賣家在評論上做起文章,一方面利用“小恩小惠”誘導消費者給好評,一方面購買“水軍”刷好評,而這類行為將在今后被禁止。

面對商品頁面的數萬條好評,卻不可信,這是消費者網購時面臨的普遍困惑。商品質量出現問題時,消費者記錄下真實的感受往往被賣家或者平台刪掉,已經成為見怪不怪的潛規則。

《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准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劉俊海表示,電商平台在電子商務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交易中發揮了樞紐作用。廣大電商經營者,是網絡消費維權的第一責任人。應當抓緊調整相關服務內容和服務流程,加快提升服務消費者的綜合能力,用優質的服務體驗贏得消費者的信任與肯定。

虛假折扣、刷單炒信、砍單殺熟、推諉扯皮等很多屬於平台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影響到消費者的良好網絡消費體驗。專家建議,有關部門根據電子商務發展需要和消費者需求的變化,盡快出台相應的配套法規規章或司法解釋,細化相關規定,督促電商經營者及電商平台落實責任,充分保障網絡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責編:黃玲麗、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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