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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蘇寧等回應被財政部點名:不存偷逃稅行為

吳濤

2018年10月31日09:03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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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圖為浙江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浙江省國家稅務局供圖) 中新社記者 鐘欣 攝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10月30日電(記者 吳濤)近日,財政部發布的2018年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顯示,部分互聯網企業存在跨境轉移利潤、逃避繳納稅收等問題。

根據財政部的公告,檢查發現問題的企業中不乏蘇寧易購、小米、樂視網、2345、4399等知名互聯網企業。記者聯系了相關企業,部分企業對此作出回應,以下為回應內容。

蘇寧易購:主觀偷稅逃稅絕對不存在

1. 2018年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是基於財政部進行的2017年財政部會計監督檢查。該檢查的目的是發現會計事務所執業質量存在的問題。公告顯示財政部在檢查中發現蘇寧存在的 “資產轉讓未同時轉遞延收益531.89萬元、重復申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342.28萬元”問題,此問題為財政部在檢查時發現的會計事務所執業質量存在的問題,而非所謂的“逃稅等問題突出”。

2. 根據新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的規定,遞延收益科目核算《政府補助》准則確認的應在以后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財政部指出的 “資產轉讓未同時轉遞延收益531.89萬元”是指蘇寧的會計師事務所在確認收入時沒有同轉遞延收益,與納稅無關,且事實上蘇寧已經就該收入全額、依法、及時地繳納了稅款。

3. 關於“重復申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342.28萬元”該重復申報問題存在,是會計工作中的失誤,其導致蘇寧漏繳了以342.28萬元為基數計算得出的40萬余元的所得稅。

4. 對於財政部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中提及的問題,蘇寧高度重視,已經組織公司內部進行認真核查,對於指出的會計事務所執業質量問題已立即採取整改措施,並將引以為戒。

依法納稅是企業的基本社會責任,自創業起,28年來,依法納稅、誠信納稅一直都是蘇寧恪守的基本原則。蘇寧易購2017年年報顯示,全年納稅總額約為40億元。未來,蘇寧將繼續恪守這一基本原則,在積極主動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同時,嚴謹對待會計等相關部門日常工作。但主觀偷稅逃稅絕對不存在!

小米:不存在偷逃稅款行為

小米公司表示,部分互聯網公司因存在跨境轉移利潤、逃避繳納稅款,被財政部點名,相關報道涉及小米的部分與事實嚴重不符。

財政部此次公告的檢查為2017年財政部會計監督檢查,是針對2016年的會計信息質量進行的檢查。根據財政部公告,小米存在部分費用攤銷核算錯誤、對外贈送商品未作為視同銷售行為申報繳稅、報銷發票管理不規范、費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問題。以上問題均已整改完成,並獲得財政部認可。

部分費用攤銷核算問題,主要為房租及部分裝修費用攤銷的起始時間以及部分共用費用在集團企業間的分攤存在一些偏差,公司已經進行了相關賬務調整,不存在偷逃稅款的行為。

對外贈送商品未作視同銷售行為申報繳稅問題,僅涉及部分贈送商品,涉及稅款約人民幣60余萬元,上述問題我司已經糾正,並已經向稅局申報繳納完畢。

報銷發票管理不規范、費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問題,涉及費用金額人民幣9萬余元,財政部主要是從制度管理上指出,公司應該將報銷審核的審批權限和細則明確在財務制度中。集團后續已經完善了相關制度。

關於財政部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中提出的問題,小米集團高度重視,並迅速完成整改。小米集團成立以來在發展迅速的同時,一直致力於提升管理,積極改進發展中出現的疏漏,未出現重大偏差,並且在上市過程中得到審計師的認可。依法納稅是小米集團恪守的價值觀和行為准則,不存在相關媒體誤讀的存在跨境轉移利潤、逃避繳納稅款的行為。

二三四五:對公司業績無影響

二三四五在其互動平台表示,公司已按照財政部要求就相關問題進行整改,對公司業績並無影響。(完)

(責編:黃玲麗、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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