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剎住“黑公關”歪風須鏟除利益鏈

陳偉

2018年10月31日08:28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報道,近年來一些自媒體靠“黑公關”獲取高額利益,有的一年能收數千萬元“保護費”,更有甚者,已經形成媒體矩陣,一篇有償“黑文”能在微信、微博等10多個平台發布,以達到顛倒黑白、混淆視聽的效果,讓企業聞之色變。騰訊、小米等一批知名企業都曾對自媒體涉嫌“黑公關”提起過訴訟。

網民“鳴澗”提出,自媒體“黑公關”通過捏造企業負面新聞,牟取巨額利益,不僅侵害了企業的合法權益,傷害了企業苦心經營多年的品牌形象,還干擾了正常的創業、創新環境。許多企業一邊開展技術創新和產品研發,一邊還要和造謠侵權者打官司,浪費了許多不必要的社會成本。

網民“凌霄”稱,傳統媒體在考量“收視收聽率”的時候,要考量公益傳播的效果職責和職能監管﹔而自媒體在KPI焦慮中,大概就剩下“流量變現”的沖動而已,監管平台同樣是“利字訣”當先的市場企業。簡言之,自媒體“黑公關”一缺有效監管、二缺對等罰單,違法成本低。

有網民稱,鏟除“黑公關”利益鏈勢在必行。網民“鄧海建”認為,要解決自媒體“黑公關”的問題,辦法就兩個:一是管號又管人,在黑稿問題上,必須施行自媒體行業終身禁入標准﹔二是立法與執法要跟上,取証等環節要有突破。

網民“何勇海”提出,根據刑法規定,捏造並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涉嫌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自媒體“黑公關”違法成本低、收益大,不採取斷然舉措直至刑事手段,是不能以儆效尤、剎住這股歪風的。而企業面對被“黑”要做好取証,及時提起訴訟。

網民“舒聖祥”認為,治理自媒體“黑公關”亂象,需要自媒體運營者嚴格自律,需要自媒體平台更好擔責,也需要相關部門嚴厲打擊。此外,企業應該對自身公關部門訂立約束性要求,恪守商德,不給“黑公關”繳保護費,也不利用“黑公關”發黑稿。

(責編:黃玲麗、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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