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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金融業上演“冰與火之歌”:一邊頻收罰單,一邊火熱進場

余繼超

2018年10月19日07:28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因違反《征信業管理條例》,中銀消費金融被處以10萬元罰款。

近期,國內消費金融業正在上演“冰與火之歌”:一方面是政策鼓勵下,企業加速布局消費金融業的小高潮;另一方面,此前“蜂擁而上”搶佔消費金融的后遺症也逐漸顯露,多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違規執業被罰。

  屢屢被罰

10月16日,央行上海分行在其官網公示了對中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下稱“中銀消費金融”)的行政處罰決定,因違反《征信業管理條例》,中銀消費金融被處以10萬元罰款。

資料顯示,中銀消費金融成立於2010年6月,是經中國銀監會獲准建立的全國首批消費金融公司之一,是中國銀行的附屬機構,也是上海第一家消費金融公司。目前中銀消費金融主要業務為線下大額信用貸,線上的新易貸和中銀消費錢包以及與今日頭條等企業合作的助貸業務。

天眼查顯示,中銀消費金融大股東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認繳出資額為3.56億元,持股比例為40.02%。其股東還包括百聯集團有限公司、上海陸家嘴金融發展有限公司、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北京紅杉盛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博德創新投資有限公司。

事實上,這是中銀消費金融年內第二次被罰,且距上一次被罰不到半年的時間。今年5月,因中銀消費金融2016年7月在辦理部分貸款時,存在以貸收費的行為,上海銀監局對中銀消費金融處以警告,並作出罰沒合計138.68萬元的行政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消費金融業征信數據不完善、風控體系不健全、發展方式粗放等問題逐步顯露,針對消費金融公司不規范或違規違法行為,監管機構也加大了監管力度。

2018年以來,據不完全統計,監管部門對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已開出至少6張罰單,涉及4家公司。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官網顯示,海爾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下稱“海爾消費金融”)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規定,被罰款10萬元。據悉,這是央行首次以消費者保護為由,對消費金融公司進行處罰。

不久后的1月23日,湖北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貸前調查、貸時審查不到位,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被湖北銀監局處以40萬元罰款,這是2018年銀行系消費金融公司“吃到”的首張罰單。

5月25日,杭銀消費金融因信貸管理不審慎並形成風險,被浙江銀監局處以50萬元罰款。

8月7日,央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對外披露,北銀消費金融因違反《征信業管理條例》第40條、41條規定,被處以30萬元罰款。與此同時,該公司1名相關責任人被處以4萬元罰款。

嚴監管已成常態。一位消費金融從業者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金融業本就是強監管的行業,消費金融又是新興業態,“一邊抓的緊,一邊在成長,難免會犯錯誤,所以常被罰也正常”。

  火熱進場

消費金融業雖然亂象頻發、持牌機構屢屢被罰,但隨著國內消費需求不斷增長,消費金融市場的火爆程度與日俱增。近期,政策層面也鼓勵發展消費信貸,此前卡緊的消費牌照也於近期鬆動。

10月14日,央行行長易綱在2018年G30國際銀行業研討會上指出,當前中國經濟增長穩定,國內消費成為增長的主要驅動力。8月以來,國務院辦公廳和銀保監會已三度發文,明確支持發展消費信貸。

國務院辦公廳近期發布的《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實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應加快消費信貸管理模式和產品創新、不斷提升消費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引導商業保險機構加大產品創新力度等。

此前的9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提出要順應居民消費升級趨勢,切實滿足基本消費,持續提升傳統消費,大力培育新興消費,不斷激發潛在消費。

其實,早在今年8月政策層面對發展消費金融的鼓勵已現。8月18日,銀保監會官網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做好信貸工作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通知》,提出要積極發展消費金融,增強消費對經濟的拉動作用,要適應多樣化多層次消費需求,提供和改進差異化金融產品與服務,要支持發展消費信貸,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在市場需求不斷上升,監管日益完善,政策回暖的同時,沉寂了一年多的消費金融也迎來重新“開閘放牌”的新局面。

9月29日,兩岸首家合資消費金融公司——廈門金美信消費金融公司獲准開業,擬於10月22日正式對外服務,近日已可查詢到廈門金美信消費金融公司相關的工商信息。

9月14日,金蝶國際宣布,公司全資附屬公司金蝶中國,與中信公司、中信信托合資籌建中信消費金融公司的申請也獲得銀保監會的批准。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0月18日,全國共有20多家消費金融公司獲准籌建或開業。另有不少上市公司與互聯網企業擬發起設立消費金融公司,或與銀行、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合作推出借貸產品,分食消費金融市場。

記者注意到,大部分消費金融公司背后都有銀行的身影。中泰証券在其8月金融科技行業月報中稱,目前已開業的22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其中銀行系有19家,佔比86%。

對此,有消費金融從業者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持牌消費金融公司中,銀行系佔主導的主要原因為:一方面是銀行布局消費金融業有得天獨厚的優勢,與互聯網、電商巨頭聯合,取得流量、技術、消費場景上的互補,銀行有充足的動力(需求)布局消費金融。另一方面,機構選擇和銀行合作,也因為有銀行背景能對消費金融公司起到增信作用。

(責編:黃玲麗、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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