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2017年上半年出現的“風口”之一,共享充電寶行業自出現之初便吸引了大量資本和創業者的涌入。IDG、紅杉中國、騰訊投資、順為資本、元璟資本等國內知名投資機構,在一輪輪投資中,托起了來電、街電、小電和怪獸等公司的急速發展。但伴隨著共享充電寶企業的狂飆突進,專利糾紛也成為企業打造壁壘、搶奪市場的手段之一。
同時,伴隨著王思聰、陳歐等網絡名人對這一行業的言論及評價,共享充電寶在火熱中也經歷著輿論的風雲變化。
特別是近期深圳來電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來電科技”)訴深圳街電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街電科技”)專利侵權的一審判決及相關動態,再次引起輿論對這一行業的關注。
在此次專利糾紛中,街電科技已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時提起上訴,並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起專利無效宣告程序。但如果上訴失敗,那麼聚美優品CEO陳歐花費3億元投資的街電科技,或將面臨部分櫃機產品下架的風險。
針對此案,相關知識產權從業者建議,創業企業既要善於合理利用專利手段鞏固自己的競爭壁壘,也要注重風險預警、風險控制,避免在侵權糾紛發生時無所適從。
一審判決后的爭執與討論
5月25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來電與街電專利侵權糾紛系列案作出一審判決。根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民事判決書》(2017)京73民初第357號顯示,街電侵犯來電科技的專利技術,涉及兩件實用新型專利“充移動電源租用設備及充電夾緊裝置”和“吸納式充電裝置”,街電需賠償來電科技共計200萬元,並要求街電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停止使用涉案Anker設計12口產品。
輿論的廣泛關注,也就在一審判決之后。
街電科技向人民創投稱,公司已在一審當庭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委托律師事務所對上述兩件涉案專利進行穩定性評估,並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下稱復審委)提起專利無效宣告程序。
除了上述上訴與提起專利無效請求外,此次專利糾紛引人關注還在於來電近日向合作商戶發出的《關於停止使用“街電”品牌便民台式充電設備函》。該文函要求商戶在3日內提供有效權文件,希望商戶按照一審判決,在租賃商鋪停止使用“街電”品牌便民式充電設備,直至確認未侵犯第三方權利為止。
街電科技為此在6月12日發布聲明稱,來電科技將未生效的判決發函給街電的合作伙伴,涉嫌不正當競爭,並已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不正當競爭侵權訴訟。街電科技向人民創投表示,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2017)第85條之規定:“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街電公司已經依法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因此,本案一審判決尚未生效,關於涉案事實及法律認定,屬待定事項,凡是聲稱街電公司產品侵權的論斷並不正確。
不過,來電科技對此向人民創投表示,來電科技的聲明客觀陳述法院的判決結果並告之有關商戶,並未對商戶做出硬性要求。同時,來電科技在6月14日再次發布聲明稱,來電科技擁有客觀闡述判決事實的權利,同時也具有提醒廣大共享充電寶合作商家知曉該判決事實的義務。
在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董事、合伙人陳堅看來,由於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做出的一審判決並非生效,涉事方落實判決也就沒有法律依據。
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侯曉宇也認為,在當事人提起上訴的情況下,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一審判決並不生效。“來電科技對合作商戶的通知文函是否合適要看函中內容的說法,是否在虛假陳述,是否有夸大事實。如果有虛假陳述或夸大事實的說法,可能涉嫌不正當競爭。”侯曉宇指出,根據最高法2016年的司法解釋,在專利侵權訴訟程序中,涉案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審查專利侵權訴訟程序的法院可以“駁回起訴”的方式結案。但專利復審委宣告涉案專利無效的決定並不具有最終效力,專利權人可以提起專利行政訴訟,以有可能撤銷復審委宣告涉案專利無效的決定,使“專利復活”,之后專利權人再重新起訴。
事實上,街電科技與來電科技的專利糾紛也一直是兩家企業面對的課題。早在去年3月,街電科技與來電科技就已經產生專利糾紛,並且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也受理了當時的來電科技起訴街電專利侵權案。同時,去年5月,街電科技的投資人之一聚美優品CEO陳歐耗資1億元購買劉同鑫的共享充電寶充電箱、充電更換系統及充電方法等3件相關發明專利。
侯曉宇認為,在企業專利糾紛中,專利侵權程序和專利確權程序相互影響,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可以簡單地理解為“暫時結案”﹔后面雙方主戰場轉到“專利確權程序”中來。如果此次兩家共享充電寶企業涉案專利最終沒有被復審委無效掉,北京市高院作為二審法院,可能就要做出二審判決,但也不排除當事人之間啟動再審程序的可能。
對於企業專利糾紛,陳堅表示,創業企業不僅要對自己的發明創造構建全面的保護,在新產品上市前也要做好侵權風險排查,提前掃除產品上市障礙。侯曉宇也表示,科技創業企業應該將風險控制前移,在風險發生之前進行預警,提前採取規避或替代措施﹔風險發生、如面對專利侵權指控時,要確定自己是否侵權,涉及的專利是否穩定,及時提出無效宣告,避免敗訴的結果﹔敗訴之后,一方面要採取積極措施爭取最好的結果,另一方面要考慮採取合適的方式,規避專利權或者獲取替換技術控制風險。
專利糾紛,影響幾何?
公開信息顯示,街電科技曾接受IDG 資本、欣旺達領投,聯新資本等機構投資。去年5月,街電科技也公開稱獲得聚美優品3億美元的戰略投資。當年8月31日,聚美發布公告稱,已經完成對街電的股權收購,由聚美優品5月份成立的全資子公司River International Holding持有街電的股份。
不過,關於街電科技“不給服務商結款”、“沒錢量產”、“供貨緊張”等傳聞也曾見諸不少網絡平台。
聚美優品2017年年報顯示,聚美優品全年營收58.17億元,同比下降7.33%。街電科技在被聚美收購之后,全年實現營收5800萬元,虧損1.33億,為聚美優品貢獻了1%的營收以及340%的淨虧損。
而此次專利糾紛涉案的則是來電科技的兩件實用新型專利——“吸納式充電裝置”專利在2015年6月24日獲得授權,另一專利“移動電源租用設備及充電夾緊裝置”在2016年4月20日獲得授權。
“來電科技絕大部分共享充電寶機型都在使用‘吸納式充電裝置’專利涉及的結構。街電科技的Anker 12口共享充電設備使用了該受專利保護的技術。”來電科技相關人士向人民創投表示,吸納式結構是來電科技首創並運用在充電寶租借領域的技術,同時吸納式專利也是該領域的核心基礎專利。
一位共享充電寶企業的工作人員向人民創投稱,在眼下的共享充電寶市場中,來電和街電都採取機櫃模式,機線分離,用戶可以直接借走充電寶,小電和怪獸充電則是桌面式充電寶,機線不分離。而機櫃模式的企業,往往採取Anker 12口共享充電櫃機推入市場,“這也是目前最常見的櫃機”。
另據“鈦媒體”等網絡平台刊文稱,“截至去年8月,街電方面累計已經對外投放了35萬台共享充電櫃機,這些櫃機容納的移動充電寶電源共有344萬個。市場觀察人士指出,街電方面投放的35萬台共享充電櫃機中,約有一半左右的數量就是此次涉訴的產品,這意味著,一旦街電上訴失敗,按照法院判決,其將需要在30天內全部移除這些涉訴共享充電櫃機設備,屆時可能將導致街電一半的產品下架。”
這意味著,如果復審委最終未認定涉案專利無效,二審維持原判,那麼街電科技相關產品下架將會被列入“日程表”。
街電科技對此向人民創投稱,街電相關商業數據不方便透露。究竟在市場投放的35萬台共享充電櫃機中,有多少是此次涉訴的產品,街電科技並未正面回應。
不過,街電科技公司在今年3月22日曾公開披露其總用戶數達6000萬,日訂單峰值突破120萬。不知此次專利糾紛對這120萬的日訂單峰值影響幾何?
曾宣稱“街電的價值將遠超聚美”的陳歐,在面對3億投資項目的重要產品下架風險時,又將持何種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