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人民創投

不簽“承諾書”不給退款? EF英孚教育被曝“誘導性消費”

嚴鑫

2017年11月13日10:27  來源:中國網財經

不簽“承諾書”不給退款?近日,劉女士致電中國網財經,稱因不滿意培訓機構EF英孚教育課程質量,要求其退款,對方則提出“扣除4個月課程費和10%違約金”以及要求劉女士簽署一份“不對外說退款一事”的承諾書,否則不予退款。劉女士認為,EF英孚教育提出的條件屬於“霸王條款”。

不滿意課程質量消費者要求退款  

劉女士提供的“課程協議”

據劉女士介紹,今年6月21日,其在EF英孚教育三元橋中心報了一個為期兩年的線上英語學習課程,總費用是18890元。

劉女士說,報名時EF英孚教育銷售人員稱,每天隻要學習5分鐘,就可以看美劇不用字幕、可以和老外交流。但是,劉女士稱自己每天學習兩個小時,三個月后也沒能達到看美劇不用字幕、與老外交流的程度。

此外,劉女士還跟中國網財經記者指出,在上課的過程中,EF英孚教育的英語學習系統經常癱瘓,多次出現手機APP登陸學習中心后頁面報錯,“看不到老師,聽不到老師講話,本來就40分鐘的課程,交流下來能有10分鐘,無法正常上課。”劉女士稱,在線小組會話課程宣傳的是母語為英語的教師教課,但實際每次課程都是中國老師在教授,“一個小時的課程,有一半的時間都在分配做會話,感覺一堂課下來什麼都沒有學到。訂課系統還多次出現重復課程。”劉女士說,因為這些原因,她上了6節課后決定不上了,在10月18日提出退款。

“英孚一開始不同意,10月30日來電說同意退款,但要扣除4個月的課程費和20%違約金。”,劉女士認為,EF英孚教育提出的條件不合理,自己退款是因為不滿意英孚的課程質量,並沒有違約,怎麼會有違約金一說?劉女士說,11月1日,EF英孚教育工作人員再次來電,稱可以退款,但要扣除4個月的課程費和10%的違約金,並要求劉女士提供工資証明、房屋合同等材料。劉女士說,除了這些條件外,EF英孚教育還要求她簽一份“不對外說退款一事”的承諾書,才答應給退款。“我不接受這種處理方式,他們(指英孚)就說退款提交程序隻給保留到11月3號,如果不同意條件就不能退款,關閉我的退款請求。”

劉女士提供的“承諾書”

英孚稱採取的是符合法律的標准合同

劉女士告訴中國網財經記者,EF英孚教育的銷售人員有強制消費和誘導性消費的行為,自己前去咨詢時,銷售人員就讓繳納定金,若稱未帶現金,就建議用微信或者支付寶等形式支付,“如果你拒絕,你會被困在門店無法出來,更有甚著,在你說沒錢之后,銷售會以你的名義替你繳納定金。”

對於劉女士的投訴,EF英孚教育在11月10日回應中國網財經時表示,劉女士於2017年6月購買了24個月的線上課程,在10月25日提出退款申請,超出了30天無條件退款期。“學員由於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終止課程合同,我們已經為該學員提供了退款方案,目前雙方還在協商中。” EF英孚教育稱,30天內無條件退款是目前行業中最長的無條件退款期限,目的是希望學員能在30天內充分體驗課程,以判斷是否適合自己。“超出30天后的退款申請,我們會依據當地法律法規協商解決,並與相關部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相符。”

EF英孚教育稱,其採取的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標准合同,並要求課程顧問在學員購買前幫助其充分理解合同條款,並簽字確認。“我們也希望學員能過夠遵守合同的契約精神。我們定期對合同進行第三方機構審查,保障合同中不包含對消費者不公平的條款。”

對於雙方的矛盾焦點,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寶昌認為,首先要看雙方簽訂的合同怎麼約定的,如果是培訓機構變更了培訓場所、變更了培訓老師,或者培訓的效果達不到它承諾的,培訓機構不僅不能扣消費者的費用,還得賠消費者違約責任的違約金。“約定要公平要合理,如果沒有以顯著的方式提醒對方注意,消法裡有規定,消費者可以解除合同,實際上這是一個無效條款。”邱寶昌說,如果條款是公平的,消費者違約了就應該按照條款去承擔相應的責任。

(責編:陳鍵、賴悅)

深度原創

特別策劃

    第二屆內容科技大賽總決賽 人民戰“疫”內容科技大賽 首屆人民網內容科技大賽總決賽 人民網內容科技創業創新長三角決賽
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