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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暴富火爆瘋狂:投資者“飛蛾扑火”誰負責?

黃盛

2017年09月04日08:44  來源:人民網-人民創投

這是一個並不缺少創富神話的時代。

從身無分文到富甲一方,從積蓄賠光到資本寵兒,一個個讓人感嘆的故事充滿了傳奇。

特別是在瞬息萬變的資本市場上,“人生逆轉”“一夜暴富”的故事並不鮮見。

最近火熱的ICO(初始發行代幣融資)項目,讓資本故事更富有張力。

ICO項目不僅在全球引發大量關注,成為區塊鏈項目的融資渠道之一,在國內也上演了部分代幣自ICO以來漲幅超過200倍、部分ICO項目在數小時內完成募集的“傳奇”故事。

然而,隨著ICO項目在國內的日益火爆,不少投機者趁勢而入,詐騙性項目也逐漸增多,甚至在沒有項目白皮書、抄襲代碼、不看項目資質等情況下就隨意開展,大量資金卻在飆漲的瘋狂中“趨之若鹜”。

火熱與風險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曾在《數字加密代幣ICO及其監管研究》一文中寫到,ICO(Initial Coin Offering,又稱Initial Crypto-Token Offering)即通過發行加密代幣的方式進行融資,是區塊鏈公司或去中心化組織發行初始加密代幣,出售給參與者從而融得資金,用於項目開發的一種融資方式,是區塊鏈項目的資產証券化。

ICO融得的資金往往不是法幣,而是比特幣、以太幣或其他數字加密代幣。融得的代幣一般是從項目的實際情況出發,綜合考慮受眾范圍、投資者便利性、代幣流動性以及與ICO代幣之間的技術聯系等多方面因素進行選擇。

然而,動輒數十倍的增長,讓大批“向錢看齊”個人投資者帶著“站到時代前沿”“走向人生巔峰”的心願,敞開錢包,大膽押寶。

這裡面甚至不乏李笑來、孫宇晨等知名投資人或網紅人士,似乎他們的加入,為這場ICO的瘋狂增加了一絲快感。

這場瘋狂來的並非悄無聲息。

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技術平台發布的《2017上半年國內ICO發展情況報告》裡——2017年上半年,國內已完成的ICO項目共65個,融資規模折合人民幣達26.16億元,參與人次達10.5萬。但金融科技分析研究機構Autonomous NEXT統計,國內參與ICO的人數達到200萬人。

今年7月,被稱為“比特幣首富”的李笑來,隻用了5天的時間就把自己的ICO項目EOS 加密貨幣代幣,募集到1.85 億美元﹔另一ICO項目Qtum量子鏈發行的量子幣,從今年3月16日開始,不到半年就眾籌到了1177.1661個比特幣,而且在雲幣網數據裡,5月23日量子幣上市交易當天最高價格達到了66.66元,這比起3月眾籌的2元價格來說,漲幅達33倍……

7月15日,鈦鏈代幣鈦幣(TIC)登陸聚幣網創新實驗區板塊,為保証交易正常秩序,聚幣網對鈦幣設置了漲停板。然而一個月之后,聚幣網決定取消鈦幣漲停板,無漲跌幅限制﹔icoinfo在7月成立的18天內,完成融資的額度達到了當日之前ICO總融資額度的22.9%,然而icoinfo上三個項目之一PRS買一送一來的“優惠”讓人摸不著頭腦,而其30日宣布暫停ICO業務更讓人難以預料﹔OracleChain說取消就取消,bex還沒開始,一打折就打5折﹔開展ICO的項目也越來越離譜,甚至沒有白皮書、抄襲代碼、不看項目資質等,種種亂象不一而足。

在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人大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趙錫軍教授看來,ICO如今的火熱,一方面是建立在互聯網技術不斷發展,人們對互聯網渠道的依賴性日趨增強的基礎上﹔另一方面是與互聯網技術不斷同投融資活動的融合度不斷上升有關,很多投融資等金融活動通過互聯網一輪輪展開,P2P、眾籌、區塊鏈和ICO均是如此﹔再加上市場經濟的發展帶來經濟人意識的提升,每個個體都刻意作為經濟主體進行金融活動,金融創新業態也非常多,這些成為ICO如今火熱的大背景。

不僅ICO,其它基於互聯網的金融創新業態也曾出現過亂象,趙錫軍說,這需要社會各界思考互聯網技術、平台和投融資融合后,帶來了怎樣的影響,哪些是積極的、哪些是消極的?又該怎樣管理和應對?怎樣讓互聯網投融資在為市場帶來好處的同時,把風險和可能出現的問題、損失控制好?風險如何分擔?

雲法務律師呂喆在《ICO幣眾籌項目的法律風險》一文中說,對於ICO這種新生事物,各國立法都沒有及時跟進,“因為法律通常隻對有廣泛社會影響的社會事務進行規范,而國內ICO的火爆只是從今年開始,目前來看,社會影響還遠遠達不到全民熱炒的程度”。但他也在文中指出,沒有法律法規是ICO行業當前最大的法律風險。

控與疏

ICO創富的火爆、盲目故事最終還是觸動了監管的神經。

此前,姚前在談到監管ICO時曾表示,一些ICO項目往往處於技術孵化階段,商業模式還未成型,加上技術的顛覆性和開創性很強,監管者難以像IPO上市審批一樣,對ICO項目的前景和價值做出專業、合理的評價。監管者不宜作為ICO項目好壞的審判者,最佳的角色是市場創新的“守門人”,而不是“清道夫”。

而在一些媒體的報道裡,監管的力量已經顯出端倪。8月16日,北京市金融局局長霍學文在北京召集了一場與ICO相關的會議,一位參加會議的業界代表回憶稱:“霍局態度嚴厲,表態必須要從嚴監管。”

此后不久,有媒體又傳出監管層正在醞釀的可行性監管方案,內容包括:控制ICO規模,加強信息披露,監督募集的數字貨幣,發布投資風險警告書等﹔如果發現大的風險,監管層甚至會暫停所有ICO行為並加以整頓。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則在30日發布了《關於防范各類以ICO名義吸收投資相關風險的提示》,指出各類以ICO名義進行籌資的項目在國內迅速增長,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並形成了較大風險隱患。國內外部分機構採用各類誤導性宣傳手段,以ICO名義從事融資活動,相關金融活動未取得任何許可,其中涉嫌詐騙、非法証券、非法集資等行為。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提示》中指出,由於ICO項目資產不清晰,投資者適當性缺失,信息披露嚴重不足,投資活動面臨較大風險。投資者應冷靜判別,謹慎對待,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在地球的另一端,美國証監會(SEC)在當地時間8月28日向投資者發出預警,稱目前一些上市公司表示參與了或與ICO有關,以新技術的噱頭說服或誘導潛在的受害者投資公司股票,以此來“拉高出貨”、操縱市場等。一旦SEC認定某些公司存在上述可疑行為,那麼將對其股票進行停牌處理。

“對互聯網投融資等金融活動的治理,要做到甄別、細化和規矩,把針對P2P、眾籌等的監管拓展到所有在互聯網技術平台上開展的金融活動,包括ICO項目。”趙錫軍表示,不存在既無市場制約、也無政府制約的互聯網金融活動,責任不清、沒有規范、風險處理不明晰等問題如果出現在互聯網平台上的金融籌資活動中,首當其沖的應該把項目的風險、責任、利益分析清楚,明確風險,並向投資人說清楚。“算法無窮盡的區塊鏈技術可以被所有人使用,參與主體有無能力承擔風險,社會、政府如何避免損失帶來的問題,更為重要。”

姚前此前在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內部課題評審會上建議,從制度建設出發,應該盡快在法律上給予ICO一個說法,一個完整的監管框架,對於促進整個區塊鏈行業健康發展非常重要。 

(責編:黃盛、賴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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