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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年终之问(一):押金为何有规矩难成方圆?

李威

2017年12月27日08:51  来源:人民网-人民创投

在2017年的创投圈里,共享单车毫无疑问是最大的话题制造者之一。从年初的“狂飙突进”到年末的“倒闭跑路”,资本利用自身的宏大伟力再一次刷新了独角兽企业制造时间的同时,也向世人展示了新生事物野蛮生长会留下怎样的一地鸡毛,其中对用户影响最大的则是押金安全难以保证的问题。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因押金问题向有关公安机关提交刑事举报书,举报酷骑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申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在媒体的报道中,ofo挪用押金超过30亿元,用来支付供应链欠款,而摩拜挪用押金也超过40亿元。

在2017年5月交通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鼓励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共享单车租赁服务。对于收取押金的企业,则应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

北京市出台的管理办法更明确指出,收取押金的共享单车企业,须在北京市开立资金专用账户;公示押金退还时限,及时退还用户资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负责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并且加强对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管理,防控用户资金风险;共享单车企业退出运营前要向社会公示,退还用户押金。

相应的共享单车企业也在意见出台之后,纷纷表示自己公司的用户押金一直存放在银行,进行第三方资金监管,押金和充值余额均随时可退。同时,ofo、小蓝单车和永安行等共享单车企业都纷纷在一些城市开始实行免押金骑行的尝试。

尽管如此,共享单车的押金去向和存管到目前为止依然是一团迷雾,有规矩却难成方圆,以至于信誓旦旦的小蓝单车最终以拖欠用户押金收场,而摩拜、ofo也在押金问题上屡遭质疑,难以阐释清楚。而导致这种问题出现的原因无外乎政府、运营企业和使用者三方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首先,管理部门未能超前谋划,落实监管

早在2017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郭文胜就曾提出要预防共享单车押金兑付风险,对于用户押金的存管模式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各共享单车企业采取第三方存管,保证押金与经营现金流分离。之后媒体和专家又曾屡次提出过共享单车押金的管理问题,认为需要防止企业把经营失败后的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但是,就现实的情况而言,管理部门既未能在共享单车发迹之初,预见风险,拿出押金存管方案,也未能在后续管理意见出台之后,及时落实监管,切实保护好用户的押金安全。ofo创始人兼CEO戴威就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已经收的这些押金,我们是一分没有动,我们也在等待国家,不知道哪个部门,是央行还是交通部,能够尽快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怎么办,我们就会把这个钱放进去。”至今,也没有一个专有账户用于存放用户押金。

第二,运营企业诚信堪忧,口惠而实不至

小蓝单车在回应交通部的《指导意见》时,曾宣称已经与银行、第三方支付渠道建立了完善的押金管理流程,100%保证用户押金安全与及时退还,而小蓝单车走向死亡的开始也正是其不能正常兑付用户押金。强调专款专户的ofo和摩拜在面对媒体挪用押金的报道时,也仅仅是回应押金随时可退,未正面回应专用账户上的金额是否与用户实际缴纳的押金数目相符。共享单车免押金也迟迟不能全面实行。

共享单车企业为了更好的生存,往往更注重对政策的回应和表态,通过公关手段来营造自己的合法合规属性。但是,这样的表态往往会流于形式,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水分,令挪用押金成为了媒体口中“共享单车行业众所周知的秘密”。

事实上,在一些用户看来,共享单车企业想证明自己没有挪用押金的操作很简单,根本不需要每次都向他们展示一下押金退还是否能实时到账,只需要设立一个账户,保证他们随时可查这个账户的余额即可。这样做还能同时免去各家在行业报告中的用户数之争,谁是第一名一目了然。当然,是否可以这样做还需要问问共享单车企业愿不愿意。

第三,用户对自己的权利缺少主张

在商家和企业面前,用户习惯于忽视自己的一部分权利。在押金难以退出之前,很少有用户会考虑到自己缴纳押金的存管问题,也不会主张自己对所缴纳押金的使用和存管应该具有的知情权,导致部分企业肆无忌惮地将押金用做他途,视规矩于无物。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样还可能会造成用户和企业之间地位的不对等,不利于形成健康的行业氛围。更有甚者,这种不知情会使得用户一旦面临问题,就往往会选择马上退回押金,形成挤兑恐慌,加速问题的恶化,造成恶劣的后果。

(责编:黄盛、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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