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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踏车不是电摩的 学者:用共享电踏车替代超标电摩的

2017年08月29日08:13  来源:中国网

共享单车来了,共享电单车怎么办?

一纸新政下来,共享单车喜忧参半,而共享电单车如坠冰窟。原本在上海投放了6万辆的某共享电单车品牌,服务供不应求,而在政策层面,面临“不能上牌”、“自然萎缩”的尴尬。

事情还有转机吗?有没有更好的产品和替代解决方案,解除监管层的担忧?

最近,不少人注意到交通运输部的新表态——“鼓励和规范包括共享电踏车在内共享单车发展”。看上去,共享电单车并没有完全走到穷途末路。

介于电摩的、转轮电动自行车和普通自行车之间,一种在非机动车范畴,被称为“电踏车”的新型交通工具,以及共享电踏车的模式,有望进入城市。

新政叫停共享电动车

“北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屡次叫停‘共享电摩’,得到了社会的支持和肯定。”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学者杨新苗说。

“电摩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远远超越法规允许的范围。需要尽快明确电摩的交通政策,把属于摩托的归到摩托。我国城市居民可以使用电动摩托车,但是不能打着自行车的名义来使用。”杨新苗说。

事实上,在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8月初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第三条最后提到,“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同时期,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李江平巡视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答了为何不鼓励发展的相关疑问。主要基于五个方面:

一是车辆普遍超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二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三是火灾安全隐患突出;四是如管理保养不及时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五是电池污染问题。一言以蔽之,担忧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

“我充分理解有关部门写这句话的意图、担忧,主要就是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大部分是非标车。”对于《指导意见》关于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表述,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也表示。

不过,形势并非完全没有转圜。就在十部委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指出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同时,交通运输部通过回应九三学社中央关于“电踏车”两会提案的形式,为电动助力自行车的发展开了一道口子。

在对九三学社中央参政议政部《关于推进电踏车绿色出行的建议》政协提案的正式回复(《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141号(工交邮电类381号)提案答复的函》)中,交通运输部表态称,“鼓励和规范包括电踏车在内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电踏车作为‘人力+电助力’混合驱动的自行车,不同于一般的电动自行车,对于发展绿色交通具有积极作用。”

学者:共享电踏车可以替代超标电摩的

由于安全担忧,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在情理之中。而科技、绿色、安全,有助于造福民众的新型交通方式,主管部门不会也不可能宣判其死刑。在电摩的、电动自行车和传统自行车概念之间,一种新的“电踏车”自行车品类有望异军突起。

“我找到了中国‘电动自行车’的发明者,他也是清华一个老师,他给我讲两句话很有价值。第一句话,‘我当年发明的电动自行车,其实是电动摩托车’,第二句话,‘你这个车(电踏车)我早知道,这个车应该是自行车,可以当自行车使’。”杨新苗说。杨教授是绿色交通、绿色城市的关注者,也是“电踏车”概念最早的倡导者。

“作为发明者本身说这件事情太好了,”杨新苗说,“电力驱动两轮车的技术大概两种,一种是手控转把技术,一种是通过脚踩调速,他当年发明是手控转把的技术。他说了,其实应该算是电摩的。”

那么,杨新苗口中的“电踏车”和“电摩的”究竟有何不同?

事实上,电摩是外形类似摩托车,以电机取代摩托车的引擎,以电池为动力来源的交通工具。而电踏车在国外被称为电力助动自行车,是使用动力辅助系统,实现人力与电力混合输出,带动车体前进,“不踩不动”,继承了自行车的骑行习惯的轻型交通工具。

电踏车采用电力助动,通过力矩传感器感知骑行者踩脚踏的力度不断调整并提供相应的动力支持,它自重只有15公斤左右,而一般速度上限在20KM/h,上限速度和自行车类似。

而作为对比的是,市面上存在大量以电动自行车名义存在,但实质在重量、速度上明显超标的转轮电力驱动两轮交通工具,其自重可以达到六十公斤甚至更重,而速度很多可以达到50公里/小时,早已超出非机动车的标准。

在安全性方面,轻便的车身,和自行车相当的速度上限,以及和自行车同样的骑行方式,相对于电摩的有太多优势。在使用体验上,相对于普通自行车,电踏车能大大节省体力,尤其是提升爬坡能力,对于1~3公里的骑行,具有更优秀的骑行体验。

当前,怎么治理大量超标电摩的,是各地交管部门头疼的难题。而在学者看来,“电踏车”的普及,特别是“共享电踏车”的示范带动作用,将能够起到很好的替代作用。

“以前,不合规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出来以后,用户不上牌子,公安没法监管,所以造成很多问题。将来共享以后,需求者就是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用需求引导生产,引导出来的就是合规的产品。”张柱庭说。

“共享单车发展的下一步,我觉得还是要积极发展合规的电动自行车(电踏车),可以用它来替代不合规的电动自行车。”张柱庭说。

但也有人称,尚在襁褓期的共享电踏车,需要地方政策上的包容和鼓励,才可能有下一步。

(责编:陈键、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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