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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市场化母基金为何少之又少

母基金研究中心

2017年08月22日09:45  

2016年9月,国务院在《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四次提到支持母基金,这对母基金行业而言是历史性的突破。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对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的投资税收方面设置了优惠政策。这些政策都获得了早期投资业的热烈欢迎。但同时,按照中国母基金联盟创始人、水木资本创始合伙人、母基金研究中心创始人唐劲草的分析,当前中国真正能够投资早期基金的市场化母基金机构应该不会超过20家,且能够投资早期基金的市场化母基金的总体规模不会超过300亿元人民币。早期投资还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现象,针对这样的现象,又有什么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呢?

早期市场化母基金缺乏资金支持原因

首先是由早期投资的特点决定的。天使投资和早期投资通常规模较小,项目较多。同时,由于早期投资缺少被投企业的历史资料,因此对项目筛选能力需要比较高的要求,风险也较高。因此,通常早期投资通常由小型机构完成,这些小型机构筛选项目时具有比较大的自主权,风险较高。这导致了母基金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也会导致母基金在投资早期基金后由于无法获得充足信息,无法对早期机构投资进行监督,造成利益受损。所以,出于事前风控,母基金就会相应减少对早期投资人的支持,这就限制了早期市场化母基金的投资规模。

其次,当前早期投资环境相对不完善。虽然政府大力鼓励支持创新创业,近几年新三板等推出的建立有利于早期投资,但我国的早期投资依然产生了第于发展不平衡、早期投资法律法规制度不明确,对市场化早期投资机构的鼓励和支持不够的特点。这些制度或者是发展历史上的欠缺导致了当前早期投资无法形成完备的投资层次体系,早期投资人的信息与发展也比较不集中,这也限制了早期市场化母基金的投资发展。

再次,由于早期基金的存续年限较长,这直接造成了早期市场化母基金的年限更长。一般情况下,早期市场化母基金的存续年限为10年+2年,这让大多数的个人投资者都望而却步。

支持早期市场化母基金意义重大

1、支持早期市场化母基金有利于对产业发展方向做出调整

当前基金投资机构鱼龙混杂,数千家公司往往受制于项目的缺乏和信息交流不畅,无法掌握最新的投资热点信息。比如多少基金投资某个领域等问题,这些答案可以通过母基金的数据挖掘、深度的机构交流,梳理之后来回答。加强区域和行业研究,中早期母基金就会形成新兴产业在区域发展方面的预判、诊断能力。通过母基金获得的信息,有利于政府更早了解产业热点的转变,从而对产业发展方向做出调整。

2、可以改善地方创新产业与创投机构不匹配的现状

当前我国主要的创新创业公司和早期天使投资人都集中于北京,甚至同处一线城市的上海和深圳的创新创业项目也远远落后于北京,就更不用说相对科技教育和市场基础更加薄弱其他省市地方了。虽然各地都通过设立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等方式为创业企业提供了比较好的税收和硬件设施条件,但这种创新资源项目不平衡的现状并没有很多改善。而早期市场化母基金由于可以适度引导子基金投资于当地优秀项目,因此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支持早期市场化母基金,充分利用早期市场化母基金的引领效用,为当地的创新产业发展提供支持,改善地方创新产业发展需求和创投机构无法匹配的现状。而且,早期市场化母基金由于进行市场化的投资,也会较大幅度地增加当地的税收。,

对早期母基金的支持途径多样

税收政策支持

从鼓励创新创业看,目前我国拥有良好的政策环境,但政府参与不宜过多,而应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以美国中小企业管理署的做法为例,设立类似硅谷银行的专业银行,为创业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服务;或者,制定针对上市公司、创业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如美国因为回报周期比较长,创投机构长期持有股份,因此在公司上市以后可以享受比较优惠的税收。此外,应该避免对FOFs进行双重征税,减少FOFs投资人额外的投资成本。另外,创业投资是风险性很高的投资,投资初期往往处于亏损状态,甚至很多项目彻底失败,因此应尽快出台和完善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的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对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以及管理机构的个人股东给予所得税优惠。

政府引导基金直接进行资金支持

据清科研究中心旗下私募通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7月底,国内共成立1660支政府引导基金,目标规模超过8万亿元。其中,2016年新设立政府引导基金547支,披露的总目标规模超过3.5万亿元,2007年截至前7个月,共设立政府引导基金102支,披露的总目标规模超过5000亿元。但是从当前的政府引导基金投资类别来看,各级地方政府主要的引导基金还集中于PPP或是产业基金,对创业基金的投资数额较少。一方面,由于早期投资风险较大,政府引导基金对风险控制要求比较高,早期投资可能无法满足地方政府的风险控制要求;另一方面,由于早期投资相对规模较小,所需资金量较少,在各级地方创新创业制度环境还未完善的情况下,早期项目的总体资金需求较少。但于此同时,地方政府出于促进经济发展,并对中央政策的响应的考虑,又十分希望可以扩大当地的创业和早期投资规模,引入明星项目。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引导基金通过直接支持早期市场化母基金就成为了很好的选择。一方面,通过设立或投资市场化的早期市场化母基金,有利于引导当地的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向本地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早期企业,弥补社会资本对于风险较高但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期企业投资意愿较低的问题。另一方面,这利用了母基金可以通过对多个基金的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满足了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要求。同时,与大型市场化母基金机构合作,可以一方面实现优质项目的引进,促进当地的创业环境发展,也可以利用所投资的优质VC机构的管理经验,进一步促进当地创业项目的更好发展,而通过投向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高、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战略新兴产业,优化资本配置,也可以促进当地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完善。所以,通过地方政府引导基金投资于早期市场化母基金可以实现政府、创业项目、子基金的多方互利共赢。

鼓励多种资金投资早期市场化母基金

在全球市场中,养老金、政府基金和保险公司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LP。而国内市场尚不成熟,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私募股权投资的LP以高净值客户为主。并且,富有家庭及个人LP增速有所放缓,随着私募股权投资自我创新式的发展,越来越多优质的机构投资者也参与进来,LP机构化、多样化成为一种趋势。在FOFs不断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其LP群体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本土投资FOFs的潜在LP中,全国社保基金、保险、大学基金会等最有潜力在接下去的时间里扮演 FOFs投资的重要角色。

所有LP类别中,养老资金一直被认为是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期限上最为匹配的资金,也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最为青睐的资金来源之一。而在我国,社保基金更是早于保险资金成为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同时,保险资金具有资本量庞大、投资周期长等特性,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5-7年的投资周期以及相对较低流动性的特点相适应,是仅次于养老基金的最合适投资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从国际上看,优质企业股权也是保险资金的重要投资领域,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是国际通行做法。在西方成熟的市场国家,保险资金往往占据着私募股权投资的前三位。但由于早期投资风险较大、项目选择要求水平高,所以虽然投资收益较高,但通常被大型LP而拒之门外。而早期母基金作为风险更小、收益中等的投资方式,更应该作为养老金等基金投资的主要选择方向。因此有必要鼓励养老金、社保基金、大学基金会等大型LP机构投资早期市场化母基金。

当前,国家层面对从事早期投资的机构和个人进行了力度较大的支持。但另一方面如果国家层面能够从前端,即在募集资金方面支持母基金特别是早期市场化母基金,完全有理由相信,中国的早期市场化母基金和早期基金行业会更蓬勃发展,也会更快更好地推动中国的双创和供给侧改革。

(责编:陈键、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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