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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银行账户分级玩的是安全 调侃:私房钱难藏了

2016年12月05日08:29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继证券账户有“限户”政策之后,银行开户也受限了。

  “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客户在我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账户。”12月1日,王庆华(化名)就收到中国银行微银行发给他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公告》,被告知银行将实施账户分类。

  新规之下,个人银行卡账户分为Ⅰ类、Ⅱ类、Ⅲ类账户。这一天,银行客户们不断收到大小银行类似的短信通知和公告。

  有网友调侃,如果你是已婚人士,以后私房钱在银行可能藏不住了。

  那么,个人该如何利用三类银行账户管理资金?存量账户是否正常使用?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使用会不会受影响?

  账户分类管理

  新规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简单来说,三类账户就像是三个不同资金量的“钱包”。Ⅰ类户是“个人金库”,个人的工资收入等主要资金来源都存放在该账户中,安全性要求较高,主要用于现金存取、大额转账、大额消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Ⅱ类户是“钱夹”,个人日常刷卡消费、网络购物、网络缴费通过该账户办理,还可以购买开户银行的投资理财产品;Ⅲ类户是“零钱包”,主要用于金额较小、频次较高的交易,尤其适用于移动支付业务。

  上海一家国有大行支行大堂经理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从安全排序来看,Ⅰ类户>Ⅱ类户>Ⅲ类户,便利排序则反过来。

  那么,个人此前已开立的存量账户能否正常使用?

  答案是“不受影响”。“对于2016年12月1日前已开立的I类户,个人可以继续使用,个人如果有降低支付风险的想法和需求,也可以主动到银行采取撤销、降级等方式予以处理。”上述大堂经理对记者表示,目前规定的内容主要是涉及个人开立的借记账户,也就是通常所称的银行卡,不涉及贷记账户,即信用卡,信用卡的开立和使用不会受到影响。

  王庆华也告诉记者,银行方面也给客户们发了清理账户的建议。“为提高个人银行账户使用效率,建议客户仅保留日常使用较多的账户,对名下账户进行清理,避免出现遗失后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风险。”中国银行微银行还提醒客户,账户开立后,建议尽快使用,自2016年10月1日起,若客户新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自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交易记录,为确保账户安全,该账户将无法通过柜面之外的其他渠道办理业务,直到客户到银行任意网点进行身份核实后,银行将再恢复该账户的非柜面业务。

  “虽然有点繁琐但是可以理解,有的时候银行卡多了自己都搞不清楚了。”王庆华对记者讲述了自己曾经差点受骗的经历,“我有一次接到一条来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官方服务号95580的短信,短信称手机银行已全面升级,需要登录某网站更新,以免功能失效。我印象中自己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用户,当时还为此着急,后来回家整理一番后发现没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银行卡,致电该行才知道这是骗子。”

  ATM转账有后悔权

  除了账户分类外,各家银行还增加了ATM转账延迟到账服务。

  12月1日起,通过银行ATM机转账(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延时24小时到账,且24小时内可以撤回。

  “这是为了留足时间,给客户核实一些紧急转账回款需求是否是诈骗犯罪行为。”上述大堂经理说,我行就特别关注老年人来自助机具和柜台进行大额汇款,很可能就是被骗了。现在有ATM转账延迟到账服务,为核实真实情况预留了时间。“但反过来,对于接收他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入资金的,客户切不可以对方转账受理凭证作为资金到账依据,防止对方利用转账可撤销实施诈骗”。

  另外,鉴于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方便个人异地生产生活需要,央行顺势取消同行异地存取款、转账的手续费,规定在年底之前,所有银行必须执行到位。这意味着银行卡异地同行收取“漫游费”将退出历史舞台,银行客户只用一张借记卡就能够“跑遍全国”,个人异地使用银行账户的成本将大幅降低。不过,跨行交易的相关费用不予免除。 

  90后陈玉(化名)最关心账户新规后,支付宝和微信账户的使用是否会受到影响。

  据记者了解,央行文件与银行公告没有调整支付账户的转账额度,支付账户转账额度仍然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但支付机构在为客户新开立支付账户时,需要约定支付账户的日累积转账限额和笔数。这就取决于支付机构与客户之间自行约定了,对于如何约定央行并没有任何规定。而且这也只针对新开立账户,存量账户不受影响。

  建立惩戒机制

  根据新规,为严控风险,银行也要做出不少动作。

  其一,银行严格审核特约商户资质,规范受理终端管理。

  近日,淘宝等各路网站上,不法分子将P0S机炒成了热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央行称。

  其二,银行加强惩戒力度。在办理开户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发现个人冒用他人身份开立账户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被冒用的身份证件移交公安机关。

  其三,银行审慎核实单位开户。比如,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经银行和支付机构核实单位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者虚构经营场所的单位,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其开户。

  其四,银行将暂停涉案账户业务。对于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并纳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涉案账户”名单的,银行和支付机构中止该账户所有业务。

  其五,是银行将建立惩戒机制。对于那些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或者是假冒他人身份、虚构代理关系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人,施行惩戒措施。包括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由人民银行移送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在分析人士看来,银行系统加强账户管理是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

  记者注意到,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一直是今年以来的一项重要工作。从12月1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打击盗抢骗犯罪行动,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和盗抢骗等传统多发性侵财犯罪。

  9月30日,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对21起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案件均属于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特别重大案件。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涉校学生被诈骗重点案件,如山东临沂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致死案;二是跨国境引渡回国诈骗团伙案件,如“8·20”亚美尼亚专案;三是公安部重点督办系列诈骗专案,如浙江绍兴系列钓鱼软件刷单特大网络诈骗案件。

  截至11月中旬,除1起处于侦查阶段外,其余20起案件已批准逮捕7件481人,移送审查起诉9件564人,判决4件53人。

  “支付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中涉及的最后一个环节。”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抓好银行账户管理,减少支付环节的可乘之机,可以减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失,保护银行客户的财产安全。”

(责编:陈键、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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