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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iPhone中国被禁”一事 苹果回应:已向法院申请复议

蒋佩芳 蔡淑敏

2018年12月12日09:57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12月11日下午,苹果方面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发来声明,回应iPhone中国被禁一事,并称“已于周一向法院申请复议”。

  苹果在这份声明中表示,已于周一向法院申请复议,这是对初步禁令提出上诉的第一步。“试图禁售苹果的产品是高通公司的又一绝望举措,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正受到世界各地监管者的调查。中国消费者仍可购买所有型号的 iPhone 产品。高通公司正在就他们以前从未提出过的三项专利提出主张,包括一项已经失效的专利,苹果会通过法院寻求所有的法律途径。”

  此前,《国际金融报》记者曾在《高通宣布在中国获得针对苹果公司的诉中临时禁令》报道中提到过高通的一份声明。根据声明内容,中国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了高通针对苹果公司四家中国子公司提出的两个诉中临时禁令,要求他们立即停止针对高通两项专利的、包括在中国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未经授权的产品的侵权行为。相关产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所涉的两项专利之前已经在专利无效程序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有效。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分析称,关于福州中院作出的禁止销售iPhone部分机型的裁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行为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另一方案: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在十日内作出裁定)。因此,苹果公司可以在收到裁定5日之内向福州中院申请复议一次。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苹果公司对于该项裁定申请的复议并不会停止裁定的执行。

  “这个禁令是诉中行为,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而且是全国范围内。”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该禁令对苹果的影响很大,禁令范围的型号的手机都不能在华销售,除非复议结果最后改变了裁定,或者生效判决认定苹果不构成专利侵权。在此之前,禁令都应该执行。

  谈及复议成功的可能性,赵占领表示不好说,但一般来讲,复议结果改变保全裁定的几率比较小。

  对此,全球市场研究机构TrendForce指出,由于高通与苹果的专利诉讼由来已久,相信苹果在去年推出的三款新机(搭载晶片 A11)中应该有避开专利侵犯争议的备案方式。至于是否能够透过软件升级解决iPhone 8/ iPhone 8 plus/ iPhone X专利侵权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了解。

  TrendForce称,就苹果在中国区的销售来说,其中约有3成属于iPhone 7系列以及6系列的机型,而包含iPhone 8/ iPhone 8 plus/ iPhone X/ iPhone Xs/ iPhone Xs max/ iPhone XR在内的机款则占7成的销售比重。

  TrendForce预估,2018年苹果在中国的销售数量预计落在 4500万支,相较2017年减少10%。然而,由于中国市场趋于饱和、手机需求动能转弱,若再加上和高通争议未解导致部分机型无法销售,可能将恶化苹果的销售状况,导致其销售量进一步下修。

  就2018年全球生产总数来看,TrendForce认为,目前已进入岁末,生产计划大致抵定,因此苹果今年的生产总量预计将落在2.2亿支(220Million)水位。若贸易争议的影响持续扩大,其2019年生产总量衰退幅度恐将扩大至10%以上。

(责编:黄玲丽、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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