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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行业的自律与服务

—— 陈春艳副秘书长在2017(首届)中国(浙江)科技金融创新暨创业投资改革试验区高峰论坛上的讲话

2017年08月28日10:56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很高兴来到西子故里诸暨参加此次高峰论坛,我谨代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今天诸暨创业投资改革试验区如期揭牌、浙江省创投协会诸暨分会成立以及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正式出台充分体现了地方政府对创业投资的高度重视,也展示了浙江创业创新的时代风貌。在此,我衷心地祝愿试验区和分会的工作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助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实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借此机会,我重点谈一下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协会自律服务工作的几点认识,有疏误之处还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创业投资基金即将迎来黄金发展时期

  首先,创业投资基金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转型战略转型。去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指出,坚持创新发展,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成为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发挥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今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落实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要“积极有序发展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为创投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创业投资基金是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是资本形成的工具。在推动国家宏观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意义重大。

  第二,创业投资基金在支持创业创新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企业通常处于发展早期,往往运营环境较为恶劣,缺乏清晰的商业模式,前景面临较多不确定性。尽管这些企业有创业人才,有企业家精神,实际上仍然面对许多起步难的问题和成长壮大的危机。然而,一个优秀的、值得信赖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不仅能为企业带去资金供给,还能更多地发挥抚育者和带路人的作用,有效介入被投企业的规划、运作和经营管理中,发挥积极正面的作用,帮助被投企业建立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商业模式,提升被投企业对环境变化与风险挑战的感知力和应对力。创业投资基金正是从源头开始,持续推动技术创新、组织创新,是创新创业的催化剂,在推动新经济、培育新产业中承担了重要的使命。

  第三,创业投资基金发展已经步入了快车道。自2012年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开展登记备案工作以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度得到行业和社会的广泛认同,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速。截至2017年7月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0110家,已备案私募基金58734只,管理基金规模9.95万亿元。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总人数22.53万人。已登记的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1543家,管理正在运作的基金24419只,管理基金规模6.14万亿;其中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3299只,管理规模4627亿元,较2016年年底分别增长了53.9%和26.8%。

  近年来,创业投资投基金通过高效运作,推动了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成长的中小企业不断做强做大,已成为加速推进我国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力量。 目前,我国经济转型和供给侧改革在加速推进,经济将从投资驱动转向消费驱动,从资源投入转向创新增长。我们有理由相信创业投资基金必将迎来它的黄金时期。

  二、协会对创业投资基金实行差异化管理

  面对这样一个富有潜力、快速发展、备受期待的创业投资市场,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编办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履行法定与行政授权职能,发挥现代行业的组织作用,围绕自律、服务、创新三大宗旨,针对创业投资基金的现状、规律、特点与现实关切,对创业投资基金实现差异化管理。具体来说有下面几点:

  第一,规范创投行业秩序,构筑行业诚信体系。信用是一切金融服务的基础。基金业协会致力于推动私募行业建立市场化信用机制,摆脱对行政许可和政府增信的依赖。基金业协会致力于推动私募行业建立市场化信用机制,依托“7+2”自律规则体系,将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纳入公允的持续信用记录机制,实现信用制衡的“三重博弈”:一是在登记备案环节,要求机构提供第三方尽职调查的法律意见书,推动私募基金管理人与中介机构的相互博弈;二是在基金募集环节,协会发布基金合同指引,推动管理人与投资者的相互博弈;三是在投资运作环节,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推动私募基金与被投项目的相互博弈。基金业协会的工作重点就是提供透明的登记备案标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有效的事中事后监测处罚,保障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秩序和博弈环境,让市场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让市场主体行为真正回归市场,让私募基金管理人关注的焦点从监管部门回到自身信用声誉、客户利益和实体经济需求。

  第二,自律管理充分考虑创投行业特点,为创业投资基金发展提供便利。基金业协会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入会设定差异化的条件。协会将优先办理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入会申请,对于符合201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专注创业投资领域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会员提供审核流程上的便利。在新的会员管理办法中,协会已经将创投会员成为普通会员的资产管理规模由10亿元下调为3亿元,增加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在普通会员中的比例。在会费减免方面,协会坚决履行《会费收缴办法》设立原则,本着一切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初衷。私募股权、创投管理人的会费缴纳听取行业意见,按照实缴基金规模分区间计算缴纳的会费。2017年8月,协会理事会会议再次提出减免创投会员费方案。另外,对创投的差异化管理还体现在协会的各项自律规则上,协会出台的募集办法、信披办法和管理要求等多项规则中,均考虑了创业投资基金的特点并设置了相应条款。比如在《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关于投资冷静期的相关规定中,协会明确提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其他私募基金合同关于投资冷静期的约定可以参照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要求,也可以自行约定。在专门适用于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的《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 2号》文件中,协会只要求创业投资基金进行半年度披露,对季度报告不做强制要求。

  第三,落实创投优惠政策,释放制度供给的红利。一是落实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国有股转持豁免政策。财政部决定将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相关审批事项转变为备案公示,已发布《关于取消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审批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是面向社会监督的公示平台,高效优质的公示审核得到了行业认可。二是落实早期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号)出台后,协会积极与财税部门沟通,免费举办400人规模的专题培训,根据财税文件修改协会的系统,设置专门的运行表,以保证按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申报税收优惠基金的相关信息。三是落实证监会减持新规。2017年6月,证监会发布监管问答,规定创投锁定期安排和具体标准。基金业协会按照新规要求,配合细化创业投资基金备案要求,为优惠政策的落地提供数据支持。同步研究建立所投资企业上市解禁期与上市前投资期限长短反向挂钩。

  三、协会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差异化服务

  基金业协会是法定的行业自律性组织,有基金法和证监会赋予的管理职责。但是管理与服务实际上是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二者相融共生,相辅相成。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服务是管理的本质属性。协会基于法定职责和自身“服务、管理、创新”的宗旨,为创投行业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具体而言,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建立健全协会专业委员会组织体系。基金行业是知识化、专业化程度非常高的行业,必须依靠业内专家的力量才能提升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专业水准。为此,协会针对私募基金的不同类型,召集业内专家,发起成立了专业委员会。目前已经成立运行的包括早期投资专业委员会、创业投资基金专业委员会、私募股权及并购基金专业委员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委员会四个专委会,同时正在筹建母基金专业委员会,今后将有更多的专业委员会在协会的引导下逐步成立。“专业的事情,让专家来决定”,专委会成立后,各个专委会代表积极反映行业呼声,为私募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下一步,协会将紧紧依托各专业委员会,搭建“一论坛、一报告、一分类、一对接、一培训”的“五个一”行业自治服务工作体系。在创投行业,“五个一”服务体系已初见成效。协会不仅建立了早期专委会和创投专委会,还在专委会指导下建立了天使投资联席会,聚集中国TOP50的优秀天使投资人,定期组织活动,吸引了社会各方力量关注早期投资。

  第二,打造“中国私募行业百人论坛”系列活动。“论坛”立足专业性,兼顾包容性。一方面,论坛是为私募行业量身定制,供业内人士沟通交流,以碰撞出思想和创新的火花。另一方面,也在一定范围内积极吸纳资本市场其他主体,横向扩大论坛的讨论空间和影响力。比如,协会创业投资基金专业委员会和早期投资专业委员会于今年7月举办了“创业投资及早期投资百人论坛”,论坛在业内获得一致好评,实现了良好的效果。

  第三,研究发布行业发展报告。目前,一些市场机构为了商业利益,积极地对行业发展展开研究,发布各种行业报告。这些报告虽然有一定参考价值,但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客观性和中立性都存在一些问题。而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有能力也有义务从客观中立的角度出发,整合资源、对行业数据进行深入挖掘研究。最终发布客观全面、深入细致的行业报告,作为社会公共品无偿提供给全社会使用,让政策制定者、行业机构和投资者都从中受益。在2017年“创业投资及早期投资百人论坛”上,协会早期投资专委会正式发布了中国早期投资报告,这是协会组织撰写的私募行业首份行业报告。

  第四,积极研究私募机构分类指标体系。为促进行业累计自身信用、赢得社会公信,探索会员机构积累个体信用的标准,全面落实信用档案和信用管理,推动私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协会正积极优化和完善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制度方案,目前已初步设计了稳定性、专业性、合规性、信披度等4类12项分类公示指标体系。

  第五,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工作。开展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基金法赋予协会的职责。为此,协会积极编制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开设相应考试科目,组织行业专家学者编写教材。针对创投行业的特点,协会专门增加适应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考试科目,开设针对股权、创投从业人员的科目三考试,出版股权及创业投资基金的专业教材,逐步提升创投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持续提高专业素养,协会开发了人员管理系统和远程培训系统,组织业内专家录制了私募股权、创投远程培训课程,要求取得资格认定的从业人员参加后续职业培训,并参加年度考核。在线下培训中,协会优先满足创业投资基金的培训需求,举办创业投资基金大讲堂,仅2017年上半年就举行3场创投培训,培训从业人员1500人次。行业发展的希望在于拥有充足的专业人才,协会的考试培训工作为创投行业提供合规守法、专业过硬的后备军。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当下和未来都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创业投资基金在服务实体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和推动创业创新等方面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肩负着重大使命。浙江省是我国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省份之一,也是创业创新最有活力的区域。我相信,浙江省凭借其先进的理念和市场优势,一定能成为早期、创业投资的热土,继续谱写中国创新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