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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深圳市同盈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

2018年03月20日09:2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的通报和公安机关的通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注销深圳同盈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同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深圳同盈的登记备案情况

  深圳同盈于2014年5月20日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代码为P1002165。登记的高级管理人员共2人,谢争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鹏为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风控总监。两人均无基金从业资格。公司员工总数为30人。深圳市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深圳同盈出具了2016年度审计报告。

  深圳同盈备案了“深圳市同盈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同盈华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市宝盈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和“深圳华盈同盛科技有限公司”等4只私募基金。根据备案信息:“深圳市同盈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额1000万元,投向为新疆华大谷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人数为1人;“深圳市同盈华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额为6700万元,投向深圳万城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人数为30人;“上海市宝盈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实缴出资额为3160万元,投资于贵阳及十堰木塑工厂建设生产,投资者人数未填报;“深圳华盈同盛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额为445万元,投资于贵州丹寨木塑以及湖北十堰生产工厂建设,投资者人数未填报。

  二、深圳证监局通报的情况

  根据投资者的多起投诉,深圳证监局于2017年2月对深圳同盈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本次检查中,谢争江表示不方便出面,由公司总裁霍玲、副总裁王曼芳、合规总监肖明富配合检查。但霍玲等人均称是2016年12月底被任命,对公司的情况不清楚,对深圳证监局要求的资料暂时无法提供。

  在深圳证监局的督促下,2017年3月22日,深圳同盈报送了《深圳同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报证监会的情况说明》,报告了被投诉的6只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其中3只已经备案的私募基金的募集金额、资金投向均与备案信息严重不符。

  深圳证监局经核查后发现,一是深圳同盈报告的6只私募基金总募集规模达到5.85亿;二是公司在全国设有数十家子公司,涉及投资者数量多、地域分布广泛,具有高度的涉众性,且大部分为不合格投资者;三是资金投向不明,存在被挪用、侵占的可能。深圳证监局及时将深圳同盈的上述情况向公安机关进行了移交。

  2017年6月26日,深圳同盈再次向深圳证监局报送了报告,称据大致统计,累计发行基金产品34只,累计发行金额38亿元,客户总数约3000人,目前尚未兑付本金15亿元。

  三、公安机关的通知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公安机关分别前往协会调取深圳同盈登记备案资料,并对深圳同盈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四、处理决定

  根据深圳证监局通报的情况以及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决定,深圳同盈的登记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涉嫌以虚假信息骗取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私募基金为名从事非法集资,不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规定。鉴于深圳同盈不是协会的会员,不适用协会纪律处分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协会决定注销深圳同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同时,协会将按照《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深圳同盈的基金从业人员采取纪律处分。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