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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千里及庄敏遭公开谴责 股价连续一字跌停

吴黎华

2018年01月05日08:18  来源:经济参考报

1月4日,因为在收购中向评估机构提供虚假协议,致使评估值虚增较大,保千里、收购人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遭到了上交所的公开谴责。

2013年,保千里前身中达股份进行破产重整,重组方案为中达股份将全部资产、负债与业务,以评估值6.16亿元作价出售给原控股股东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中达股份以每股2.12元向庄敏、深圳市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陈海昌、庄明、蒋俊杰发行股份13.60亿股,以购买其共同持有的保千里电子100%股权,银信评估对保千里电子估值为28.83亿元。重组完成后,庄敏、陈海昌、庄明、蒋俊杰合计持有中达股份10.20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5.21%,其中庄敏持有中达股份37.30%的股权,形成对中达股份的收购,为收购人,庄敏与陈海昌、庄明和蒋俊杰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上述四人构成一致行动人。

然而,据上交所纪律处分文件披露,评估时保千里电子向银信评估提供了两类虚假的意向性协议。一是提供了4份虚假协议,该4份协议由保千里电子自行制作,均系虚假。二是提供了含有虚假附件的5份协议,该5份协议签订时均为意向性协议,并未对合作开发车型、功能、预测供货数量及时间等内容作出具体约定。保千里电子将上述共计9份虚假协议提供给银信评估。银信评估依法对保千里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的结果为28.83亿元。上交所表示,评估机构根据原估值模型,在其他影响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剔除上述虚假协议的影响,对保千里电子重新进行估值,评估估值下降。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向评估机构提供虚假协议,致使评估值虚增较大,导致中达股份多支出了股份对价,损害了被收购公司中达股份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此,上交所对ST保千里、收购人兼时任保千里电子董事长、总经理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海昌、庄明、蒋俊杰,时任中达股份董事长童爱平、董事王务云予以公开谴责,并对时任中达股份董事王培琴等人予以通报批评。

2017年12月29日,保千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此前披露的公司前期事项的核查结果显示,公司在对外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违规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和风险,原实际控制人庄敏涉嫌通过上述途径侵占公司资产,掏空上市公司,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从12月29日到1月4日的四个交易日,ST保千里连续四个一字跌停,股价已下跌至每股8.46元。

(责编:李威、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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