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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不爱PPP原因不止一个

本报记者 吴婧

2016年08月29日08:27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上周,财政部公布两批PPP项目试点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财政部两批示范项目232个,其中执行阶段项目105个,落地率达48.4%。105个落地示范项目中,有54个单家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民企投资额占比只有12%。

  民企参与度高不高?

  清华大学教授、政企合作(PPP)研究室主任王守清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数据真实,那民企的比例也不算低,“但是,民企的参与热情确实比预期的要悲观一些”。

  问题来了,民企参与度为何比预期低呢?

  现象:

  民企投资额占比12%

  105个落地示范项目中,82个已录入签约社会资本信息,包括54个单家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和28个联合体(多家社会资本联合参与)项目,签约社会资本共119家,其中民企43家、混合所有制8家、外企3家、国企(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含海外上市国企)65家,民企占比36%。54个单家参与项目中,民企投资额占比只有12%。

  王守清对记者表示,如果数据真实,那民企的比例也不算低,“但是,民企的参与热情确实比预期的要悲观一些。”

  中国工商银行原董事长姜建清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2016夏季高峰会”上透露了一组数据,“今年前3个月,民企签约PPP项目只有国企的1/3,仅占签约落地项目的10%。”

  为什么民企参与度没有预期的那么高?

  在姜建清看来,中国当下并不缺少资金和资本,但鉴于PPP立法及配套政策尚未到位、基建项目回报率低、担忧合约可靠性等因素,许多民资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持币待投现象。

  原因一:

  配套政策不完善

  PPP是一个长期合同,政企合作期限往往超过10年。截至目前,目前还没有一个PPP项目能够完整地走完整个生命周期,因此运营期间必然会有潜在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财政部副部长、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史耀斌则公开强调称,“PPP改革是一项综合性改革,需要行政体制、财政体制和投融资体制等改革配套推进。”据其透露,财政部正在研究制定一些财政税收政策。

  其实,这不仅仅是某一个部位的事情。王守清认为,这对国家相关法制、地方政府信用、公开透明的监管、金融体系的成熟、公众参与机制都有较高的要求。

  无疑,PPP立法是打消各方疑虑、保障各方权益的关键举措。目前,国际上已有较为成熟的PPP立法经验,国内推广PPP的实践,也为立法提供了现实素材。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孙晓霞表态称,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明确要求,要加快推进PPP领域立法进程,以更好的法治环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为此,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立法工作,给社会资本参与PPP“吃一颗定心丸”。

  原因二:

  PPP项目不规范

  地方PPP项目需求不断加大,6月末全部入库项目9285个,总投资额10.6万亿元,其中执行阶段项目619个,总投资额已达1万亿元。按落地率口径计算,1、3、6月末落地率分别为20%、21.7%、23.8%。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明确要求,推广运用PPP,绝不能再走“先发展再治理、先发展再规范”的老路。

  那么,目前地方PPP项目存在哪些问题呢?

  孙晓霞在“2016第二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上指出,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为尽快上项目,通过“假的”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进行基础设施融资,或者通过固定回报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借PPP之名,行变相融资之实。这种现象既会影响PPP规范推广,也可能加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王守清认为,实践中,不少决策官员选用PPP模式存在动机问题,只考虑填补资金缺口,而不考虑是否物有所值。咨询机构中也存在不专业或不尽职的问题,不愿搜集、积累数据以客观、中立地提供专业咨询意见,顺应官员意图走程序过场,如此,PPP的结果会比传统政府投资模式差。作为PPP领域的专业人士,特别是咨询和律师,应推广和落实“物有所值评价”理念,在数据积累和工具开发上勤勉实干,体现专业性和独立性,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用适当的PPP模式和做法。

  原因三:

  国企有天然优势

  一位民企项目负责人坦言,因为怕承担风险,有些地方政府推行环保PPP项目,更愿意与国企合作,民企在PPP生态项目系统里面比较弱势,“有的时候,民营企业想要发展只能更多地和国企合作,以混合所有制的形式来争取项目。也有一些大的环保民营企业与当地政府成立合资公司,已经不是完全的民营企业”。

  “同样的项目参与到融资里,国企的基准利率还能在我们基础上享受15%、甚至是20%的优惠,所以民企的融资成本贵。”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杨剑公开表示,在PPP模式下,民营企业融资和国有企业融资还是存在差异。

  其实,信用风险是双方的,民企担心地方政府政策延续性有风险,政府也担心民营企业有违约风险。金永祥向记者坦言,民企和政府之间的互不信任现象是存在的,有些政府为了避免麻烦,是直接拒绝民企的参与。

  对于地方政府这种“偏爱”,王守清提醒,从项目属性的角度看,PPP模式复杂性大、交易成本高,并不必然带来效率的提升,“中国目前大多数PPP项目的投资者是央企和地方国企,虽然有助于促进政府债务透明化,但过程和结构复杂化、成本增加、矛盾后移等问题也不容忽视”。

  原因四:

  民企风格与PPP不搭

  北京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告诉记者,目前PPP主要涉及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而民企更追求高风险高回报,主要采取“游击队式”投资方式,“大投资、长周期、低回报、公益性强的PPP特点,与大部分民营企业的投资兴趣和运营策略不符,投资PPP类项目并不是民营企业的经营范围”。

  另外,金永祥告诉记者,民企参与PPP还要有经营范围的考量,比如卖设备、材料、做工程等,这是民企的一个传统特征,让这类单一型业务企业参与全过程的PPP项目,包括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事实上很多民企并不具备这种管理全产业链的能力。

  目前,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是我国民营企业参与最多的公共项目。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环保领域的过亿元“大单”已超30件,且以PPP项目为主。在一些环保PPP项目的竞标上,很多民营环保企业都在与葛洲坝集团、北京城市排水集团等众多央企、国企组建联合体参与竞标,寻求前期工程建设和后期项目运营的衔接、配合。

  其中,中国电建牵头与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深圳市茅洲河(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标金额达到123亿元左右。

(责编:陈键、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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