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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如何“勸”消費

陶鳳 肖涌剛

2020年04月07日09:38  來源:北京商報網

150秒,河南鄭州第一期發放的100萬份共5000萬元的消費券即被申領完畢。

3天之后的4月6日上午11時11分,廣東省佛山市第二批消費券上線,5分鐘后宣告抽完。此前佛山已經派出了首批3000萬元消費券。

重新釋放被抑制、被凍結的消費,積極財政更加積極有為。這一基調下,多地聞風而動,下起了一波接一波的“紅包雨”。據不完全統計,截至4月6日,全國至少有包括杭州、寧波、南京、珠海、廣西等在內的40多個地區,推出了數百萬元到上億元不等的消費券政策,以激發居民消費熱情,幫助相關行業企業恢復經營。

十余年前,消費券概念在全球金融危機的背景下首度引入中國,並在部分地區得以實踐。這一以財政收入作為背書,向全民或特定群體發放特定形式(非現金且限定用途)的消費補貼,能夠在短時間內直接刺激當期消費。隨著疫情對消費的沖擊顯現,消費券成為多地財政紓困的重點抓手。

不過,多位專家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也提到,消費券並不適合所有地方,發行對象和覆蓋領域,以及發放方式等都需要進行針對性的精准設計。如何規避替代效應,發揮消費券的刺激作用?在地方財政壓力普遍吃緊的當下,如何保障啟動資金?諸多方面還有待進一步探討。

領券怎麼花

江蘇南京向居民發放了3.18億元消費券,湖南通過基層工會派發每人300元超市購物消費券,浙江杭州向市場投放約16.8億元消費券,廣西居民每人都有機會領取價值268元的暖心卡……領券和花券成為不少地區居民近來的高頻詞。

目前,各地推出的消費券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在線下消費時,點擊“使用”事先獲得的消費券並提供給商家,以抵扣部分消費金額﹔而另一種方式中,消費券會保存在用戶的支付App上,在日后進行支付時直接自動減免一定數額的消費。

例如,江西省即將發行的電子消費券僅支持線下門店消費使用,適用於在江西境內注冊登記、可使用支付寶付款的各類餐飲企業。消費者單筆消費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一次性全額使用50元電子消費券﹔單筆消費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以一次性全額使用100元電子消費券。

此前南京發放的消費券涵蓋了餐飲、圖書、旅游等7個行業。有媒體報道稱,西西弗書店在南京的6家店中,消費券使用頻率最高的一家平均10筆交易中有5筆使用了消費券。

“對特定行業、重點地區的特定居民發放消費券,一方面給中低收入群體定向補貼,增強消費意願,另一方面精准扶持企業紓困,效果可以立竿見影,提振短期消費。”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學術委員會委員王軍解釋稱。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從經濟學角度解釋了發行消費券的原因:利用消費券來刺激經濟的作用機制來自經濟學中的消費乘數效應,即根據消費乘數不同,每增加一單位消費支出,國民收入就增加相應乘數倍。

杭州市商務局日前披露數據顯示,截至4月3日,杭州第一輪消費券已兌付政府補貼9410萬元,帶動杭州消費12.46億元。而據鄭州市商務局統計,截至4月5日10時,消費券已累計核銷1152.4萬元,帶動消費金額1.28億元,杠杆率達到1:11。

不過,有學者認為,最終能帶動多少實際消費,經濟和社會效應如何還有待檢驗。盡管從消費者角度看,“一券難求”的情況在多地上演。但對實體企業而言,據新華社報道,有餐飲企業反映,門店上客桌數中使用消費券的還隻在少數,平均攤下來,對單個門店的刺激作用有限。

資金從何而來

隨著越來越多的地方刮起“消費券風”,政府買單的錢又是從何而來的呢?

根據2009年財政部下發的《關於規范地方政府消費券發放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地方政府消費券,是指由地方各級政府在本級預算(含當年預算收入和以前年度預算資金結余)中安排發放的用於兌換商品(或服務)的有價支付憑証。

商務部研究院流通與消費研究所所長董超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稱,具體來看,目前,各地政府消費券資金來源不一,籌措渠道有預算范圍內的專項資金、預備費用等,還有的採取各級財政分檔的方式,總體上控制在當地財政可承受的范圍之內。

以佛山為例,作為廣東省首個全市范圍發放消費券的城市,佛山發放的億元消費券中,市級財政直接投入1億元,此外各區、鎮街、電商平台投入和全市商家匹配優惠額度共約6億元。

“在各類財政資金中,主要還是依靠地方政府的稅收結余。雖然今年地方政府債券規模有望增加,但債券發行需要有未來收入作為保障,而且用於基建等項目的定向債券比較多,因此,消費券作為一種直接補貼行為,主要還是依賴於地方財政收入。” 中國貿促會研究院國際貿易研究部主任趙萍表示。

因此,趙萍也向北京商報記者指出,消費券不適合所有地方。“雖然消費增長會對上游生產起到帶動作用,最終促進稅收增長,但這需要一個周期。對於財政收入有保障的地區,可以適當發行。但一些地方財政資金壓力比較大的還需要審慎考慮,做好測算。”

前述《指導意見》也提到,本級政府預算中沒有資金來源或支出安排,不得發放地方政府消費券。

發放過程如何監管

在2008年全球經濟危機爆發時,中國國內首次有聲音提出派發消費券。彼時,杭州、成都等地首次嘗鮮。十多年后, 隨著消費券發放范圍擴大,對於消費券發放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多位專家表示,應當嚴格規范消費券使用方法。例如,要明確消費券補貼的領域,以及補貼流程和方法。

對於消費券發放過程中的具體問題,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副研究員鄒蘊涵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提到,一是在發放渠道、環節及標准上不統一,監管措施不完善,容易滋生腐敗問題,需要規范發放與管理過程。二是消費券作為一種代幣在市場上流通容易被假冒,增加了有關部門防偽、打假成本。三是消費券發放之后流入市場,會出現消費券兌換現金的二級市場,容易滋生地下交易,導致民眾總體消費沒有增加,“黃牛”行為擾亂市場正常運行。

北京商報記者在“閑魚”平台上搜索“消費券”的關鍵詞時發現,有部分人員在平台上出售深圳等地的消費券。

王軍向北京商報記者分析稱,由於消費券基本都有使用期限,倒賣行為最終還是會轉化為購買力的。不過,出現倒賣情況,可能會使得需要支持的群體沒有得到充分照顧。所以,在消費券設計過程中,要做好發放過程、發放群體的規范和設計。

趙萍進一步指出,在使用方式上,應該規定先有消費行為,在具體的消費場景中,在支付環節時使用,以免財政資金被騙補。“為避免虛假交易和濫用消費券,建議各地避免發行實物消費券。目前移動支付已經廣泛普及,多地也採用了在線領取的辦法,這一方面有助於實體零售轉型升級,另一方面也避免了中間環節的傳導,讓黃牛黨沒有下手的機會。”

消費券還是現金

對於消費券對短期消費的刺激作用,多位專家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認可。“今年1-2月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下降20%,在外需不穩背景下,擴大內需尤其是消費對順利實現復工復產至關重要。”董超說。

不過,自消費券概念誕生以來,圍繞這一刺激舉措就存在普遍爭議。除了前述涉及的資金來源、替代效應等方面的擔憂,消費券的刺激效應究竟有多大,目前依舊難以確定。

中央財經大學國際金融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張啟迪撰文指出,消費券政策能否取得效果與經濟周期密切相關。一般來說,消費券政策在本身經濟處於上行周期但由於外部沖擊導致經濟暫時下滑時容易產生效果。比較典型的案例是次貸危機期間,成都、杭州等地曾實施消費券政策起到了較好的效果。當時經濟潛在增速水平較高,潛在需求較大,只是由於危機需求暫時處於抑制狀態。與之相反的案例是日本和中國台灣地區,均是在經濟下行周期實施的消費券政策,最終導致政策效果不及預期。

CEI企業研究院秘書長唐大杰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消費券在發放使用過程中也存在著局限性。一方面,消費券由政府發動,面向的是特定行業,而消費是具有個性化的,政府發行的消費券不一定匹配居民的消費需求﹔另一方面,消費券需要搭配現金消費,類似商家返券,買100元補貼50元,而這對於低收入人群並不能起到濟困作用。

“應該說,發消費券本身是一個好事情,但刺激效果還需要進一步的反饋。”唐大杰說。

由於發放消費券的局限性,不少學者也在呼吁更為靈活的紓困舉措,例如直接向居民派發現金。例如,對於難以享受消費券紅利的低收入群體,中泰証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表示,政府應該直接發放食物券或者現金進行救濟。

唐大杰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總體上來說,發消費券和發現金是兩種行為,不過,從幫助最底層的人來講,現金是他們最需要的。”根據唐大杰此前撰文建議,可以通過特殊國債或者中央財政的國庫庫底資金向國民發放現金。

“人們對於發放現金的主要疑問是擔心錢被用於儲蓄,而不是直接拉動消費。實際上,目前受房貸車貸影響,居民負債率持續上升,國民儲蓄率受到了很大影響。曾有機構調研顯示,2012年約半數中國家庭沒有儲蓄行為。再者,從釋放流動性角度看,居民儲蓄通過金融機構,最終還將通過貸款等方式,反饋到企業端。”唐大杰進一步分析稱。

不少專家也明確提到,整體社會需求不可能通過消費券完全實現,不可能無限制發放消費券,要從根本上發揮消費對經濟拉動的促進作用,最終要轉向收入分配改革。

(責編:岳上媛(實習生)、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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