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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隱私問題!Facebook將於7月9日面臨歐洲最高法院審理

趙璐

2019年07月05日08:05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據路透社7月4日報道,Facebook將於下周7月9日在歐洲最高法院,與奧地利隱私活動家(privacy activitist)Max Schrems見面,該案件具有裡程碑意義,可能會對數十萬家在全球范圍內轉移個人數據的公司,以及歐洲人的隱私權產生影響。

此案的爭議在於,目前Facebook等公司使用的數據傳輸機制——“標准合同條款”的合法性,以及這些條款是否違反了歐洲人的基本隱私權。

據悉,Schrems是奧地利的一名律師和隱私活動家。早在2015年,當他還是一個法學院學生時,就成功挑戰了歐盟與美國之間的《安全港》隱私規則。而Schrems對Facebook起訴還要從2011年的一堂隱私法課說起。

當時,Schrems還是美國聖塔克拉拉大學的一名學生,在一個關於隱私法的講座中他學到了歐洲隱私法裡很重要的一項權利——“訪問權”,即所有與歐盟境內公司和機構互動的人,都可以向擁有自己數據的公司和機構索要自己的相關事項(即這些私人數據應用到哪裡或如何使用等),且公司和機構必須遵守。

碰巧的是,那次講座也邀請了Facebook的隱私法律師Ed Palmieri,Schremes在向這位律師提問“Facebook是否遵守了歐洲隱私法”時,隻得到了一個模棱兩可的答案。此后,Schrems 便向Facebook提出了提供自己信息數據的要求。經過幾番艱難交涉,Schrems終於拿到了一張關於自己的原始隱私數據光盤,裡面有超過1000頁的pdf文件。接著他又組織了一個超過4萬人的隊伍,一同向Facebook索要自己的個人信息,但得到的回復卻非常草率。

由於Facebook歐盟總部位於愛爾蘭都柏林,於是這些信息詢問者便開始向當地監管機構愛爾蘭數據保護專員辦公室(ODPC)投訴,稱Facebook沒有尊重個人數據的“訪問權”。從此,Schrems便走上了長達8年的“上訪之路”。

Schrems質疑的是Facebook將個人數據傳輸到美國和世界其他地方所使用的標准合同條款的合法性,Schrems認為,Facebook並沒有採取足夠的數據保護措施。

為此,ODPC將這一案件訴諸於愛爾蘭高等法院,隨后該法院又向位於盧森堡的歐州法院(ECJ)請求了指導。

在此期間,Facebook曾向歐盟申請過“暫緩令”,但遭到歐盟拒絕。另外,Facebook還試圖阻止愛爾蘭高等法院向歐洲法院提交關於歐盟-美國數據傳輸機制合法性的質疑文件,但最終被愛爾蘭高等法院駁回。

目前,對於銀行、汽車制造商、工業巨頭等企業來說,跨境數據傳輸價值數十億美元。Linklaters律師事務所的數據保護全球負責人Tanguy Van Overstraeten表示,此次法院的裁決將產生全球性影響。

“整個數據傳輸系統都將受到影響,也可能會影響全球經濟。標准條款還有變更的余地,包括《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中的(用戶)同意,以及必要的合同條款等。但這些條款通常經過嚴格的解釋,難以在實踐中應用。”Overstraeten說。

最后,Van Overstraeten還指出,“相比之下,當時遭受《安全港》打擊的公司隻有大約4500家。而如果歐洲法院對這些條款作出規定,那麼成千上萬的公司都會受到打擊。”

(責編:黃玲麗、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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