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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電視自帶廣告無法關閉 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

曲欣悅

2019年04月10日08:24  來源:工人日報

時長在10~40秒左右,15秒以上的居多,智能電視自帶廣告無法關閉引爭議——

開機必先看廣告,煩不煩人?

專家指出,開機廣告應該有相關提示,且應設置關閉按鈕,否則涉嫌侵權

“為什麼開個電視要先看這麼長時間的廣告?”近日,西安的王新和先生在為新家選購電視時發現,現在市面上主流的智能電視基本都帶有開機廣告,時長少則五六秒,多則20秒,且無法選擇跳過。

可以連接互聯網的智能電視逐漸走入百姓家中,但無法關閉的開機廣告引來了許多消費者的不滿。對此,有律師表示,智能電視播放開機廣告前應有相關提示,且應在控制器上設置關閉按鈕,否則就涉嫌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隻要連上WIFI就會有廣告

“除非在開機前把WIFI斷了,才不會有廣告。”針對開機廣告長的問題,某國產電視品牌的銷售經理楊明(化名)隻能這樣向消費者解釋。但關掉WIFI,就意味著以聯網互動性強、信息海量為優勢的智能電視隻能成為一個大型顯示屏。

據楊明介紹,市面上的智能電視普遍安裝了安卓系統,廣告都是系統平台自帶的。“智能電視一旦連接網絡使用,廣告就會自動更新展示。”

楊明所銷售的智能電視開機時長在10~20秒不等。王先生經朋友推薦,最后購買了一款開機廣告時長在6秒左右的智能電視,“這已經是我能找到的廣告最短的了。”

但根據媒體一項關於智能電視開機時長的調查,大部分品牌的開機廣告時長在10~40秒左右,15秒以上的居多。而且,大部分品牌開機廣告均未提供關閉按鈕,用戶無法自行關閉。有部分品牌在廣告播放一段時間后,可選擇跳過。

小米品牌的智能電視在產品信息中注明了“該電視含開機等形式的廣告,開機時的廣告不能刪除、更改,且第三方內容的廣告視頻無法控制”。創維品牌的智能電視則在產品信息中稱,“為緩解開機時短暫黑屏給您帶來的不適,該產品含開機視頻(公益畫面、促銷信息、廣告)。”

廣告無法關閉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

“電視廠商強行添加廣告是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同時,消費者在購買電視的時候,如果沒有受到任何提示,也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陝西學高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晶表示,根據《廣告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所以廠家至少應該在控制器上進行一鍵關閉的設置,否則就是涉嫌違法侵權。”

記者注意到,因為無法忍受智能電視過長的開機廣告,一些網友研究並在網絡上晒出了多種“快速高效屏蔽智能電視開機廣告”的教程。針對這種現象,劉晶表示,若電視廠家侵權在先,用戶只是自行將這類程序安裝到自己使用的電視上,可以當作一種自助自救行為,尚不構成侵權。但是如果編寫者把程序放到網絡,不分情況地任由消費者下載去刪除廣告,可能涉嫌侵犯了電視制造者的權利。

“這種所謂的‘翻牆行為’,其實是治標不治本,關鍵還在於廠家是否能做到將廣告行為如實告知,合理設置廣告,把選擇權交還給消費者,帶給消費者良好的體驗。”劉晶向記者表示。

盈利模式需考量用戶接受度

從事電視銷售10余年的楊明經歷了電視機從傳統的有線電視到互聯網智能電視的轉變過程。

“原來一台55寸的主銷款電視通常都要賣到萬元,現在兩三千元就能到手。”楊明告訴記者,“隻賣硬件虧錢,靠服務才能賺錢”已經成為智能電視行業的共識。

智能電視的開機廣告屬於OTT (Over The Top)廣告的一種形式,而開機和貼片是OTT端效果最優的兩種廣告形式。有機構預計到 2020 年,智能電視市場滲透率達到 90%以上,也就是國內每銷售 10 台電視中,就有一台是智能電視,預計2019年OTT廣告規模就將達109億元。巨大的市場潛力使得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成了電視廠商的一個重要盈利點。許多互聯網巨頭正是看中了這片“藍海”,紛紛進駐智能電視領域,爭奪“家庭客廳”的注意力資源。

據廣告從業人士介紹,電視廠商通過OTT廣告形式獲得分成,既能彌補硬件成本,又可以用於購買在線視頻資源,讓消費者能夠以較低的購買價格獲取更多的在線視頻以及娛樂服務。

有業內人士表示,對於智能電視開機廣告的爭議主要原因還是廣告投放的體驗不佳。智能電視的OTT廣告服務模式現在仍處在探索階段,未來應該更加注重考量用戶的接受程度,給用戶提供行使選擇權的方式和途徑,如借鑒現在視頻網站中已逐步被用戶接受的付費會員去廣告模式。同時,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逐步滲入,智能電視廣告內容的投放也應向著個性化、分眾化的精准投放模式轉變。(曲欣悅)

(責編:黃玲麗、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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