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1月30日電(楊榮華)今日晚間,中國証監會就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辦法要求,科創公司應當結合所屬行業特點,充分披露行業經營信息,尤其是科研水平、科研人員、科研投入等能夠反映行業競爭力的信息,便於投資者合理決策。科創公司尚未盈利的,應當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對公司現金流、業務拓展、人才吸引、團隊穩定性、研發投入、戰略性投入、生產經營可持續性等方面的影響。
辦法規定,上市時未盈利的科創公司,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的股份鎖定期,以及核心技術人員所持首發前股份的股份鎖定期,均應適當延長,具體期限由交易所規定。
辦法允許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其他關鍵人員,且單獨或合計持有科創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成為激勵對象,但應充分說明上述人員成為激勵對象的必要性、合理性。
辦法提出,科創板不適用單一的連續虧損終止上市指標,需設置能夠反映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的組合終止上市指標,具體標准由交易所規定。
以下為辦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