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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幣回應支付寶、微信下架要求:用戶間轉賬為點對點個人行為

李 冰
2019年01月29日08:17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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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火幣回應支付寶、微信下架要求:用戶間轉賬為點對點個人行為

近日,有消息稱,微信支付、支付寶均對火幣網發函,要求火幣網下架OTC(場外交易市場,又稱櫃台交易市場)支付通道,停止非法使用其商標。

對此,《証券日報》記者向火幣集團方面求証此事。截至昨日下午15:40分,火幣方面表示,尚未收到相關律師函。不過,據記者了解,此“誤會”或與快遞尚未送達有關。

1月28日下午16:32分,《証券日報》記者登錄火幣網官網發現,微信支付、支付寶等仍然在列。在火幣網法幣交易一欄列出的交易信息中,無論是普通交易還是大宗交易,用戶所使用的支付方式中,支付寶、微信較為頻繁。

不過,火幣方面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涉及相關支付平台的Logo僅為表達支付的鏈接方式,並未用於宣傳本公司的產品或服務,為行業內通行的做法。我們理解相關方的立場,將嚴格遵照關於商標使用的相關規定,嚴查使用情況。”

火幣網稱尚未收到律師函

近日,有消息稱,微信支付、支付寶均對火幣網發出律師函,要求火幣網下架OTC(場外交易市場,又稱櫃台交易市場)支付通道,停止非法使用其商標。

但作為此事件的主角之一的火幣方面,並未收到律師函。火幣相關人士昨日下午向《証券日報》記者表示,“各部門上下找了很多郵件,確實沒有收到相關律師函,但怕有遺漏,所以一直都在查詢。”

不過,據記者了解,此“誤會”或與裝有律師函的快遞未送到有關。

針對此事,《証券日報》記者分別向螞蟻金服支付寶、騰訊微信支付方面進行求証。

騰訊財付通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騰訊正發函溝通其進行下架處理。”

此外,昨日《証券日報》記者從知情人士手裡,獨家拿到支付寶發給火幣網律師函的電子版本。律師函顯示,支付寶方面要求火幣網停止使用支付寶從事虛擬貨幣收款行為﹔斷開連接並刪除火幣網一切使用支付寶等委托人商標頁面等。

不過,火幣集團相關負責人對《証券日報》記者回應稱,“火幣與支付寶、微信支付沒有任何形式官方合作,所有用戶間的轉賬行為,均屬用戶點對點的個人行為。”

火幣方面認為,“涉及相關支付平台的Logo僅為表達支付的鏈接方式,並未用於宣傳本公司的產品或服務,為行業內通行的做法。我們理解相關方立場,將嚴格遵照關於商標使用的相關規定,嚴查使用情況。”

接下來火幣方面會採取怎樣的應對措施,此事又會對火幣OTC產生何種影響,目前尚不可知,本報將繼續予以關注。

騰訊加強相關監測 支付寶關閉約3000個賬戶

早在2017年9月份,七部門發布的《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作為最主流的第三方支付渠道,螞蟻金服和財付通方面均對記者表達了目前在防范虛擬貨幣風險方面所做的工作。

螞蟻金服支付寶方面對《証券日報》記者回復稱,支付寶堅決拒絕為虛擬幣網站提供收單服務。目前所排查到的虛擬幣交易平台,支付寶均未提供收單服務。“如果發現已接入商戶有涉及虛擬幣交易的行為,也會發現一起,清退一起。針對有平台違規使用支付寶logo的行為,也將採取法律手段。”

根據支付寶方面提供給《証券日報》記者的數據顯示,目前支付寶已經排查並關閉了約3000個從事虛擬貨幣交易的賬戶。支付寶方面強調,對於違規使用支付寶進行虛擬幣交易的用戶,支付寶一旦查實,將會對賬戶進行限制收款等處罰。

據悉,早在2018年8月份,支付寶方面就曾表示,對於個人賬戶涉嫌虛擬貨幣交易的,會根據情節採取暫時限制賬戶收款功能甚至永久限制收款等處理措施。接下來,支付寶會繼續嚴密監控排查涉及虛擬貨幣的場外交易行為,對重點網站和賬戶建立巡查制度。

此次,騰訊也明確表示,在支付渠道上,針對虛擬貨幣違規行為的措施包括:“限制平台收款帳號的收款功能”、“限制個人賣家帳號的收款額度”等,目前已完成所有使用商戶號進行虛擬幣交易的清理。對日常交易進行實時監控,根據對命中的交易進行風險嚴重程度評估,或將採取直接攔截。

另外,騰訊方面向《証券日報》記者稱,騰訊一直以來對各種ICO亂象保持高度警惕,並開展了專項行動加強信息渠道管理。據了解,目前騰訊已經分別對部分公眾號涉嫌發布ICO和虛擬貨幣交易炒作信息,進行階梯式處罰,限制功能甚至帳號被永久封停。目前,在大型專項清理工作中,騰訊持續加強公開渠道和用戶舉報等多場景下的相關內容監測。

騰訊相關負責人強調,“早在2018年1月份,騰訊就發出聲明《騰訊:杜絕“虛擬貨幣”非法金融活動》,明確表示,針對‘境內外ICO代幣發行、虛擬貨幣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動一直秉持堅決不提供相關服務的原則,包括不提供相關支付通道、廣告宣傳服務等業務,對平台發現及用戶舉報的違規行為,會第一時間採取相應的措施。我們呼吁廣大用戶認清境內外ICO與‘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的風險,牢固樹立風險防范意識。”

(責編:黃玲麗、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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