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1日電 (記者 陳康亮)1日晚間,中國証監會發布公告稱,証監會結合企業具體情況,積極推進以定向可轉債作為並購重組交易支付工具的試點,支持包括民營控股上市公司在內的各類企業通過並購重組做優做強。
証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証監會持續推進並購重組市場化改革,積極支持國有控股、民營控股等各類企業通過資本市場並購重組發展壯大。2014年6月,証監會修訂發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了上市公司可以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用於購買資產或者與其他公司合並。
該負責人指出,上市公司在並購重組中定向發行可轉換債券作為支付工具,有利於增加並購交易談判彈性,為交易提供更為靈活的利益博弈機制,有利於有效緩解上市公司現金壓力及大股東股權稀釋風險,豐富並購重組融資渠道。近期,結合市場情況,多家上市公司積極研究在並購重組時引入定向可轉債,部分公司已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方案。
上述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証監會將繼續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持續研究和順應市場主體訴求,創造條件支持各類企業通過並購重組優化資源配置,實現高質量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