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銀保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私募理財產品“私募管公募”模式有望開啟。的合作機構、公募理財產品的投資顧問可以為持牌金融機構,也可以為依法合規、符合條件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並且對可作為理財合作機構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出了相關要求。
這意味著,“私募管公募”模式有望開啟。
優質私募將獲增量資金
對於監管擬允許私募管理人為公募理財產品做投顧,基岩資本副總裁黃明麒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意味著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既可以通過投顧模式實現與銀行公私募理財的合作,也可以通過直接的委托投資模式接受銀行私募理財資金。
“銀行理財子公司的總規模龐大,資金總量值得想象。”黃明麒認為,若該管理辦法最終落地,可以給私募帶來可觀的增量資金。
有業內人士認為,一旦銀行成立理財子公司,公募基金的委外業務將受到沖擊,因為銀行會把業務交給自家的理財子公司打理。
據Wind數據統計,截至三季度末,委外基金的規模為1.84萬億元。
恆豐泰石董事總經理韓瑋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則表示,監管擬允許私募管理人為公募理財產品做投顧,會對傳統的客戶、來自銀行的公募基金客戶形成一定的分流,對客戶主要來自於直銷或互聯網的公募基金沖擊較小。
“這為投資能力強的私募提供了大幅增加收入的渠道。”韓瑋進一步表示。
不過,黃明麒認為,本著審慎監管的原則,銀行理財子公司的設立需要經過多個環節,時間損耗意味著短期內資金流入有限。
新模式下機會與挑戰並存
對於“私募管公募”的說法,格上財富研究員王媛媛認為並不准確。
“因為銀行公募理財產品請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作為投顧,前提是公募理財團隊有一層篩選和准入過程。”王媛媛向本報記者表示,“在破剛兌、淨值化背景下,銀行將根據自身的需求制定機構准入條款,並挑選符合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也就是對銀行資金暗含一層FOF管理的含義,這個過程中,銀行也可能借鑒具備FOF管理能力的機構建議。”
她認為,在非標轉標背景下,銀行理財資金體量很大,匯集專業投資機構是一個發展趨勢,公募和私募目前都在大資管領域具有一席之地,私募又以絕對收益為追求目標,自然會被納入視野,這是銀行資金為了覆蓋其成本的必然需求。
新模式之下,王媛媛認為,優質私募的優勢和機會較為突出。
從投資能力來看,私募機構較公募有相對優勢,其追求絕對收益,以及優質私募機構的基金經理實際上多為公募出身,有足夠多的投資經驗和歷史業績支撐。
從私募行業發展來看,此前限制私募規模發展的主要是資金端,如果市場上增加機構資金量的供給,優質私募機構能實現比較快的規模增長。
韓瑋則認為,盡管和公募基金相比,“私募管理的公募”在投資經驗和總體投資水平方面會更加有優勢。但是,“私募管理的公募基金”也面臨著多方面的挑戰:第一,屈服於銀行方面的最大回撤、止損點,難以發揮業績;第二,私募的投顧產品和自身管理產品的利益沖突和公平交易;第三,因為規模是業績的敵人,公募理財產品規模較大對私募管理人保持突出的業績帶來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