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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平台“利潤至上”行不通

倪 弋

2018年01月31日08: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近日,國家網信辦指導北京網信辦針對新浪微博對用戶發布違法違規信息未盡到審查義務,持續傳播炒作導向錯誤、低俗色情、民族歧視等違法違規有害信息的嚴重問題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其立即自查自糾,全面深入整改。

從市場的邏輯上看,網絡平台作為商業機構,通過提供各式各樣的信息媒體服務,並依托用戶數量和流量來獲取利潤,這無可厚非。身處信息時代,信息流日益成為一種資源,意味著應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優勝劣汰,這有助於優化資源配置、更大限度地提升經濟效益。

然而,一些網絡平台奉行利潤至上、唯“流量為王”,在“眼球經濟”“點擊量經濟”等偏狹價值觀等引導下,持續傳播炒作一些導向錯誤、庸俗色情等質量低下且違法違規的有害信息,以期獲取更多關注和流量。更有甚者,一些網絡平台“給錢就推送”,對推送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不予鑒別審核,淪為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獲取不正當利益的幕后“推手”。

想要獲取利潤,就要推送庸俗低下的內容嗎?流量和質量,真的是“魚和熊掌不可得兼”嗎?

事實上,商業邏輯與網絡平台同樣應遵循的公共性、道德性和法治性並不沖突。最近異常火爆的網絡答題平台,通過將知識競技以交互式答題的方式予以呈現,將知識儲備與個人收益相勾連,營造出“知識就是財富”的網絡新風,同樣圈粉無數、參與者眾。

由此可見,弘揚正能量的網絡內容,更能吸引用戶、帶來流量,還能起到涵養人心、滋養社會的積極作用。網絡平台隻要強化自身內容建設,開拓創新傳播形式,以質量也能贏得流量。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面對紛繁復雜的信息,網絡平台作為社會公器,應切實履行好肩負的社會責任和法律義務,要本著對社會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加強網絡內容建設,做好網上正面宣傳,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

政府主管部門也應不斷健全網絡制度規則,加強網絡輿情信息監管,嚴肅追究網絡平台的違法責任,使法律制度真正成為網絡生態的清新劑。

(責編:李威、賴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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